9月29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记者了解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有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卡通用。
据了解,这是川渝两地又一协同立法项目,两地人大常委会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并将同步通过、同步施行,正式施行后将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一卡多用”、在川渝地区多领域实现互认互通。
为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真正畅通,遏制发卡过多。该条例提出,国家和本省确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公共服务领域,有关部门不再发放功能重复或者类似的民生服务卡、证、电子二维码。国家另有发卡、证、电子二维码等要求的,应当推进与社会保障卡融合使用。
根据条例具体规定,持卡人除可以办理社会保障相关业务,还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挂号、就医、购药、医保费用结算等医疗健康与医疗保障业务;持加载交通服务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凭社会保障卡享受公共图书馆入馆借阅,公共博物馆、科技馆入馆参观等便利服务;可以按照规定凭社会保障卡享受旅游景区入园游览等便利服务。
据了解,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应用事项清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编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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