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大半年消防柜“唱空城计”,3栋超高层楼灭火器都配齐了

交房大半年消防柜“唱空城计”,3栋超高层楼灭火器都配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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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明明已经验收合格,楼栋里的消防柜大半年来却一直没有配备灭火器,让居民住得不放心。9月23日,家住江夏区大桥新区鹏湖湾小区4期业主刘先生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向长江日报《拍“板”》栏目反映,小区3栋超高层楼每层都未配备灭火器。“这几个月,业主正在集中装修。没有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敢想。”

经《拍“板”》栏目记者持续介入,1000多个灭火器9月25日到位,陆续被装配到各楼栋。

■ 超高层楼消防柜“唱空城计”

9月23日,记者来到小区了解情况。业主介绍,小区超高层第31栋、第33栋、第34栋未配备灭火器,高层第32栋和小高层第40栋部分灭火器缺失。

记者在第33栋、第34栋随机查看了十余个楼层的灭火器配备情况。这两栋楼每层配有3个消防柜,仅1楼和顶楼45楼的消防柜中配有灭火器。

“灭火器都没配齐,消防验收是如何通过的?”记者带着疑问来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一位赵姓负责人说:“这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只能负责上传下达。我们已把业主们的意见反映给开发商,目前正准备配灭火器。”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就没配备灭火器。记者追问消防验收情况,这位负责人说“消防验收是合格的”。

■ 辗转6个部门找到“消防验收者”

当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所在的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综治中心核实情况。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防验收不归他们负责,他们并不清楚该小区消防验收情况,此事应由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部门负责,建议记者找到相应部门询问。

随后,记者来到江夏区应急管理局了解情况。一工作人员表示,该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小区内灭火器缺失以及小区消防验收情况应由消防部门负责,建议记者前往江夏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情况。

9月24日一早,江夏区消防救援大队一位周姓负责人接待了记者。这位负责人说:“2019年6月之前,小区消防验收确实归我们负责。2019年6月之后,这一职责从消防部门转到了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王主任对记者说:“我们中心只负责物业服务事宜,消防验收不归我们管,你应去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王主任表示,考虑到“消防安全无小事”,他们会立即派人前往小区核实情况,并督促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尽快将灭火器落实到位。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规划验收科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消防验收职责确已划至该局,但具体情况需询问区建筑管理站。

江夏区建筑管理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消防验收具体工作归区建筑管理站下属的消防服务中心负责。该中心一位黄姓负责人说:“鹏湖湾小区消防验收工作是由我们办理的。”这位负责人当场调出数据后表示,鹏湖湾小区4期消防验收是合格的。验收时,楼栋里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的数量与规格一般和小区设计图纸一致。他们主要采取抽样调查方式,随机抽查几层楼的情况,抽查到的楼层都配有灭火器。

■ 1000多个灭火器全部到位

消防验收时有灭火器,为何交房后灭火器不翼而飞?9月24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汪先生表示,消防验收后灭火器缺失,主要是开发商与施工方的经济纠纷导致的。

汪先生介绍,鹏湖湾小区共4期55栋楼,早在2015年就交付了一批楼房。4期楼房是今年初交付的,目前有5000余户业主入住。他承诺,经过物业公司上报和沟通,开发商会备足灭火器。

9月25日上午8时许,几辆货车载着1000多个灭火器抵达鹏湖湾小区。汪先生说,采购这批灭火器大概花了7万元。

汪先生对记者说:“目前,我们已按规定给超高层第31栋、第33栋、第34栋每层配齐6个灭火器。高层第32栋、小高层第40栋缺失的灭火器,我们也补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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