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平台流传一段女生在快递站被一男子猥亵的视频,引发关注。
对此,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9月20日通报称,涉事男子系该院2024级新生沈某。经调查核实,沈某对其不当行为有深刻的反省和认识,书面申请放弃入学资格,鉴于沈某处于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正式学籍,学院同意其申请。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否则可取消入学资格。
因此,在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阶段,沈某自己书面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同意其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放弃入学资格,也可以看作当事学生为其错误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但一些网友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沈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弃入学资格也是某种“自我救赎”,可以选择复读再参加高考。也有人认为,学校应根据其猥亵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因为,二者性质不同,取消入学资格,可以更鲜明地表达学校态度。鉴于近年来的高考中,有部分考生被大学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因此,放弃入学资格对于当事学生来说,算不上什么“处罚”。
客观而言,学生自己申请放弃入学资格,与校方取消其入学资格,虽然结果一样,但性质上确实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是学生的自主选择,后者是校方做出的处罚。所以,才会有网友希望学校取消沈某入学资格,用这一更为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理。
如果沈某已经注册学籍,学校当然应该根据校规对其进行处理,包括留校察看或开除等。但在此事中,沈某还没有完成学籍注册,因此,学校同意其放弃入学资格的申请,也是既严肃校规,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有观点还认为,如果沈某本来就不想读这所大学,放弃入学资格就不是什么处罚,也可能不会真吸取教训,深刻悔改。
这样的担忧,值得注意。但沈某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合法合规,不论学校还是舆论,都不宜对其主观意图进行假设。更何况,这一行为,让沈某付出了今年不能上大学的代价,这一结果是确定的。
至于当事人能否从事件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悔,则要看其自身对这一不当行为的真正认识,以及相应的家庭教育、引导。这方面,首先要注重对沈某的心理教育与疏导,能直面错误,正确认识并真正改变自己。
近年来,因性骚扰而被退学、开除的大学生并不少见,也折射出性教育的紧迫性。因此,妥当处理此事,也要从性教育层面入手。现实里,这一教育对很多青少年学生来说,都是相对缺乏的,也直接导致正确的性道德观念缺乏。
就此去看,此事中,学校同意沈某放弃入学资格符合规定,但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无论家庭还是社会,也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多方面的帮助、教育,以使其真正改正错误,迷途知返。
应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