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情侣在租屋里开心聚餐,男方一人酒后吵闹遭另一人劝阻,争论间后者情绪激动,挥刀将对方砍至轻伤二级。日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上述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瞿某依法提起公诉。
张莉和王小月是一对好闺蜜,二人经常在一块儿吃饭聚餐。今年4月9日晚,张莉及男友徐某来到了王小月的租房内,和她男友瞿某一块儿聚餐,这顿饭一直吃到凌晨。事发当天凌晨2点左右,瞿某已经回房间睡下,徐某因为喝多了酒在客厅大声吵闹。瞿某被吵醒后,就出来劝阻徐某,期间双方发生争吵。
“双方争吵过程中,徐某揪扯瞿某的衣领,两人互相推搡。情绪激动的瞿某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向徐某的左臂。后经法医鉴定,徐某的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二级。”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助理枞榆瑶介绍。
事发时,两人的女友都及时制止了事态进一步发展,并当即拨打110与120急救电话。双方都冷静下来后,瞿某主动陪同徐某前往医院治疗,之后被公安机关带回接受调查。今年5月25日,瞿某主动投案自首,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并将案件移送至芙蓉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瞿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的情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瞿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故意伤害类案件,大多是双方因小矛盾引发纠纷,当事人冲动诉诸武力解决,最终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如此一来,当事人不仅要支付经济赔偿,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尽量避免冲突的发生,面对矛盾纠纷,要尽量保持冷静心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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