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厦门理工学院科研处日前发出通知称,决定对28个自设科研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科研机构应停止以该机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除了厦门理工,拿自设科研机构“开刀”的高校,还有陕西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之下,国家正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这种背景中,多所高校规范科研机构颇有深意。
撤销,绝非拍脑袋。稍加梳理可知,很多自设科研机构有其名而无其实,占其位而不作为。比如,长期无实质性科研活动。再比如,研究力量弱化、长期没有成果、不符合发展要求。此外,有的科研机构研究方向过宽或过窄,不具备前沿性、需求性,研究内容明显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脱节。
长期无实质性科研活动的科研机构,还配得上科研机构之名吗?对存在种种问题的科研机构,当然应撤销,撤销越早越止损,不过并非一撤了之,要厘清三方面问题。
其一,当初拍板设立科研机构之前,有无广征民意、问计于民,有无经过多方调研?设立科研机构不是小事,该不该设,设什么样的科研机构,以及如何设等等,都不能儿戏。
其二,科研机构设立后,对其有无监管和考核?有一个细节,某高校发布通知明确,对连续3年未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的科研机构,予以撤销。从常理看,对科研机构应有起码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未必以3年为界。
其三,科研机构设立并运转,有无享受多少国家经费?如果花了大笔经费而毫无成果,是不是该追究相关责任?有网友推测:“设这么多机构是套国家钱,还是坑学生?”“巧立名目,套取资金。”简单冠以套取资金,未免武断了一些,但是不能不追问相关科研机构投入和产出比,不能不追问钱有没有花在刀刃上。
有专家指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主要是把名存实亡的“僵尸”机构淘汰掉,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不管这些科研机构是否占用了大批经费,仅就其零成果来看,就该撤销。
此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发布一则报告,审视9所区管高校在2020年至2022年间的财政补助高校专项资金使用,发现某高校获得政府财政1.31亿投入,实施科研项目862个,实现成果转化却为0个。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以此对照相关科研机构,不出成果实属不该。
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这是摆在国家面前的任务。越是如此,越要遵循科研规律,越要用好每一笔科研经费,高校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更要担起责任,不辱使命。为此,清理科研机构不是终点,如何引以为鉴,真正提高科研水平,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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