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对广东逸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广东证监局对广东逸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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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逸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公司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二是合规风控人员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三是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四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五是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私募基金管理人有关信息;六是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募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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