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一)

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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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
(一)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於孟春。於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物乃岁具,生於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时鸡三号,卒明。抚十二节,卒于丑。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於东;月归於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馀,於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昚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馀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後,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於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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