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在9月6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进行解读,他提到,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王振江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
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
将法治融入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决定》各个章节都涉及法治建设,进一步实化细化了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
同时,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从5个方面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着力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王振江表示,司法部将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履行好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这一重要职责,统抓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法治各环节改革,实现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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