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长宣誓、承诺?家校之间不是“甲方乙方”|九派时评

让家长宣誓、承诺?家校之间不是“甲方乙方”|九派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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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山西运城翰林幼儿园新生入学,举行家长宣誓,宣誓内容包括“绝不给老师甩脸子,不当熊父母”等,引发广大网友关注。盐湖区教体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翰林幼儿园是一家民办幼儿园,为了让新入园幼儿家长理解支持教师工作,在召开新生家长会时组织宣誓,存在不当内容。目前已经对涉事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园长停职处理。

只要看过这个视频的人,都会被宣誓内容的“直白”度大感惊讶。这些话语接地气是接地气了,但就是有些粗鄙的感觉。仔细琢磨,还有一种把家长当成“假想敌”的意思。

有意思的是,尽管有关部门对此事予以定性和处理,但依然有家长支持“宣誓法”:自己的孩子就是从该幼儿园毕业的,“我发誓当初的誓言做到了,因为老师绝对专业”,俨然把“宣誓法”当作教育秘诀。殊不知,这种把压力强加给幼儿家长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公平,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像是签了一个不平等的约定”。从常识的角度,既然强调家校共建,家长和教师就应该是平等的关系,假如让家长宣誓是一种“教育正确”的话,那么,幼儿园的教师岂不是也该对家长宣誓一番?

无独有偶,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4日上午,普宁市教育局表示,情况属实,已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并整改。

针对校园欺凌,“不拍照、不录视频”的要求非常清奇、荒诞。这么要求,是怕激怒欺凌者还是校方压根就没想让事情“走出”校园、注重“家丑不外扬”呢?显然,这种要求,充满了妥协的意味,与其说这是共同对付校园欺凌,不如说这是在放校园欺凌一马。

梳理此类信息,某些教育机构对家长提出种种苛刻的、不合常理的要求,简直是把家长当下属一样使唤甚至忽悠。有人说,如今一些教育机构和家长的关系相当于甲方和乙方。这话很有道理。只不过,这种关系,往往缺乏“甲方乙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更多显示出“甲方”的自私和霸道。一旦出了事,一些校方习惯性和稀泥、推卸责任,便是明证。

教育从来就不是一门“生意”,也不是一门交易,把家校关系异化为“甲方乙方”,不仅有违教育宗旨,也有违家校关系的原则。家校确实需要通力合作,在具体事务中合力对应复杂的情境,必要时也应“同进退”。但必须看到的是,让家长宣誓、承诺,和教育并无关系,家长无须做你的“群演”。何况,作为学生的家长,他们的价值观是多元的,对于一项事务的理解也存在不同层次,强行要求他们都按照校方或园方的意愿,在一种“制式”化的文书上“签字画押”,以显示“配合”,这就是强人所难,近乎羞辱。

假使笔者也是前述幼儿园家长的一员,也被要求站在队列里煞有介事地读誓词,那我一定会愤然指出这不合适。当然,这样一来,我就有可能被视为“另类”,孩子今后的处境也可能发生微妙的变化——这种心理上的幽微之处,恐怕正是一些拥有法理常识的家长明明不乐意但还是假装很乐意的根本原因。

有人说,在此时,孩子就是家长的“软肋”。此话不无道理,院方之所以笃定于宣誓制度会受到家长的响应,既因有过往的成功经验支撑,也因他们吃准了家长不大敢公然说“不”。这才是此事件最令人慨叹、愤懑的地方。理论上,校方和园方是管不了家长的,但是有了学生这个奇妙的“桥梁”“纽带”,局面就改变了。

仔细辨析可知,家校之间的“甲方乙方”化,根子在于一些教育机构有意无意地越界,甚至把教育管理简单化、工具化和空心化,形成“我说你听”“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的非正常氛围。

要扭转这种风气,简单地针对个案做出收回承诺书或誓词、停职等方式的处理,是不够的。反思这种“甲方乙方”文化的根源,引导教育机构回到教书育人的“本心”,特别是摒弃把家长当不平等“合伙人”、转嫁责任的意识,按照教育规律开展教学和管理,至关重要,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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