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国足协网站发布《关于对重庆铜梁龙足球俱乐部队官员黄伟欣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9月1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十一轮场序第167场,广州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铜梁龙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广州市花都体育中心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图片、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80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重庆铜梁龙足球俱乐部队官员黄伟欣实施非体育行为,大声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替补席。随后,重庆铜梁龙足球俱乐部队官员黄伟欣在退场过程中,用脚踢倒通道内的消防器材,导致灭火器箱损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重庆铜梁龙足球俱乐部队官员黄伟欣进入比赛体育场7场;
二、罚款人民币7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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