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委联合发文: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新体系

9部委联合发文: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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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强化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诊断报告,优先开展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症候群监测。日前,多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

部分地区今年已开始启用

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30年,建成多点触发、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新发突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的灵敏性、准确性明显提升,疫情早期发现、科学研判和及时预警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指导意见》包括7个部分,共23条,提出要健全监测预警体制机制,开展多渠道传染病监测,规范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推进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记者了解到,部分地区今年已开始启用智慧化多点监测预警平台。

北京市疾控局局长黄若刚介绍,北京市传染病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平台于今年在全市部署应用,包括21个子系统,疾控、医疗、教育、公安、民政、交通、气象等多源数据实时汇聚和共享,能全面、及时地掌握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多部门协作应对传染病疫情。该平台能自动预警,综合分析多部门数据,初步评估传染病暴发风险,提前发出预警信号,为早期干预和行动争取时间。黄若刚称,平台的功能未来将继续完善,以提高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

多部门协同监测,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

文件中提出要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制度。疾控部门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疫情风险评估、预警、疫情报告和信息公布制度。制订完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传染病监测预警的不仅是卫生部门,多部门都要参与协同工作。

其中,疾控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和组织实施传染病监测预警规划计划;疾控机构制定传染病监测预警技术方案,开展传染病监测、信息采集、调查处置、风险评估、研判预警、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哨点医院监测等工作,协助做好疫情核实处置与会商分析。

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海关、网信、林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例如,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等健康监测和聚集性疫情监测;民政部门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健康监测和聚集性疫情监测;海关开展入境人员检疫和口岸病媒生物监测;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开展动物源性传染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信、移民管理、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出入境人员数量、环境、气象等风险因素监测。根据防控需要,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本行业高风险从业人员、公共服务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到了对于民间信息的关注。疾控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网信等部门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建立信息情报搜检平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动态监测互联网等公开来源的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发挥相关学协会、专业媒体在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和异常信息方面的作用。疾控机构依托便民热线和专业网站,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

将异常健康事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

文件提及优化现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首诊负责制,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职责,到2030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全覆盖。

要强化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临床危重症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等异常健康事件的病原学诊断报告,将异常健康事件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规范管理。

修订完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促进法定报告和主动监测相结合,动态调整报告病种和事件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和发热门诊就诊量、重点传染病在院患者数及重症、死亡病例情况监测。

建立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等3大网络

根据该文件,通过数年的时间,要建立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以及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监测网络。

在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监测网络方面,2025年底前,建立起国家级、省级传染病哨点医院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就诊患者临床症状、病原谱构成及变化趋势。优先将三级综合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陆路口岸的县级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网络,开展临床症候群、多病原检测和主要病原变异等监测,逐步实现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优先开展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腹泻症候群监测,根据需要开展发热伴出血、发热伴出疹和脑炎脑膜炎等症候群监测。

建立国家级、省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网络,将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生物安全和病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纳入网络实验室。建立网络实验室报告病原清单,及时报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中重要病原微生物以及新发突发、重大变异病原微生物。明确报告职责,畅通报告渠道,规范报告内容、时限和复核确认程序,强化实验室检测与临床检验、传染病监测、疫情应急处置等的业务协同。

病媒生物、宿主动物和环境相关风险因素监测网络,由疾控部门建立国家级、省级监测站点网络,开展病媒生物生态学、抗药性以及病原携带等风险因素监测,配合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海关等部门开展宿主动物、病媒生物、外环境等传染病风险因素监测。根据需要,在城市生活污水和入境航空器污水中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境外输入传染病等病原监测。

逐步实现省级疾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全覆盖

生物安全实验室是病原体检测的硬件基础。根据文件,我国将逐步实现省级疾控机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全覆盖、地市级疾控机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覆盖。

推动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疾控机构具备高通量多病原联合检测、宏基因组测序、生物信息学分析等新发突发传染病检测能力和试剂储备,地市级和县级疾控机构具备病原核酸检测、血清学检测、快筛快检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病原学诊断率。

在经济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及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要持续落实传染病监测预警有关经费保障政策,向重点地区倾斜。疾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哨点医院、监测站点、网络实验室建设优先纳入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信息平台建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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