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回应!更多细节披露

青岛逆行打人女司机“在家拘留”?官方回应!更多细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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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插队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网络上,有关女司机王某身份信息、疑似在家拘留等信息也不断传播。

“逆行插队打人事件”发生于8月28日13时许。据青岛崂山区警方此前通报,38岁的女司机王某驾路虎车行至崂山区青山村观景台附近时逆向行驶,因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男司机林某某未对其让行,王某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

经调查,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并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但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通报被拘留的王某实际人依然在家中,实行的是“家中拘留”。根据网友发布的视频,王某“在家拘留期间”还能在警方监视下出行。

对于网传信息,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青岛崂山区返岭派出所,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王某正在执行处罚,已经被拘留,并非像网友所说是在家拘留还能随意出门。”

这名派出所工作人员透露,网传视频内容并不属实,王某确定已被正式拘留,但具体拘留地则不便对外透露。同时红星新闻记者也注意到,网传相关视频中,多处街道招牌并非属于青岛市。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崂山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此前表示,该大队会对女司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路虎女”是某单位副主任?官方回应

连日来,有网友先后指出女司机系崂山区城管局一副主任、青山社区干部、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

8月30日,崂山区公安机关、崂山区城管局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通报中的女司机并非崂山区城管局副主任。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女司机王某不是青山社区干部,“这是个谣言。”

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王某对记者称,目前她已接到多人来电询问自己是不是通报中的女司机王某,有人提醒自己注意网上信息,别因此给自己带来麻烦,“我和女司机王某重名,‘躺枪’了,准备报警处理。”

8月31日,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向记者证实,女司机王某某不是公职人员,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多年前嫁到市区里,曾经营过服装店。

为什么一直没有还手?

根据林先生此前公开发布的视频,他解释道:“我不还手不是因为我怕对方,是因为车里拉着孩子,我是个男人也是个退伍军人,所以我不能打女人。”记者注意到,在相关视频中,被打的林某某面部有明显血迹和伤痕。

林先生表示,自己目前仍感觉头部不适。事后,王某未向其道歉,也未赔偿医药费,林先生曾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透露,自己治疗花费已用去四千余元,下一步将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且不考虑与对方和解。

退役军人事务局看望被打男子

8月31日,林先生最新发布的视频显示,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已经去医院看望林先生了。

而同一时间,中国退役军人官号也发表评论称,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第一时间与战友取得联系,将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已是顶格处罚

8月31日,网传被打司机林先生伤情鉴定为轻微伤。9月1日,记者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求证,民警答复称此案的最新情况需关注官方通报,“后续的工作进展情况,请您时刻关注‘崂山公安’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平安崂山’的微博号。”

对此,律师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一般来说,轻微伤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路虎女司机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民事责任方面,路虎女司机需要赔偿被打司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殴打行为也可能对被打司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因此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周兆成认为,就目前来看,青岛警方对路虎女司机行拘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周兆成表示,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打人不是最多拘15天吗?这是有条件限制的——要么是结伙殴打他人,要么是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60岁以上的老人,要么是多次殴打他人或是一次殴打多人。

“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不存在这些情形,因此无法适用10到15天的加重处罚。”

来源:红星新闻、新闻晨报、澎湃新闻、华商报大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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