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一家公司后试用期内怀孕,被公司就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女子并不认可经过仲裁,双方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该公司不服气,闹上了法院。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定公司违法。但女子的行为却扣到网友的抨击。。
鼓励生育,应该是国家要承担这个责任。
鼓励生育,自己也要想想自己的条件
这算什么玩,我们公司有个女的上班几年基本没来过,在家生了仨孩子,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特么梅了 我拉黑他了还能刷到她,一个极端女性主义者,认为女性都是对的,她支持高彩礼,什么玩意
公司不敢开这头,开必黄。员工拍拍屁股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