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三事件发生后,邱会作受到了隔离审查、开除党籍的处罚。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林彪反革命案,主犯之一的邱会作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六年。从被隔离审查,到被判决有期徒刑,邱会作已经整整被羁押了十年之久。按照有关规定,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刨去之前被羁押的十年,邱会作还剩六年的刑期,要到1987年才能被刑满释放。但是党中央考虑到邱会作曾为革命做出过重大贡献,且在被羁押期间认罪态度良好,决定准许他保外就医。监狱方面通知邱会作,他保外就医的时间可能会在8月底或者是9月初,但具体的出狱时间还没最后确定。邱会作虽然为自己即将重获自由而感到高兴,但高兴之余又有几分忧愁:此时的他已经年近七旬,体弱多病,出狱后生活方面有诸多不便。邱会作将自己的担忧向监狱方面做了汇报,工作人员让他不必担心,有关部门会在他出狱后安排他的生活。1981年8月下旬,有关部门派专人来到邱会作服刑的监狱。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告知邱会作出狱后的具体安排,除此之外,便是询问他生活方面有何诉求。邱会作得知,自己和妻子将会被安置到西安居住。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邱会作的妻子胡敏就是地地道道的西安人,邱会作本人对西安也不陌生,能够适应那里的气候和环境。当工作人员询问邱会作还有什么诉求时,他沉思了一会,提出了三条要求:第一,住处的房间里要有取暖设施,最好有暖气;第二,要能洗热水澡;第三,希望能离医院近一些,或是为自己配备一位医生。工作人员将邱会作的诉求一一记录在案,同时告知他,这些要求组织上会酌情满足。同年八月底,邱会作登上了前往西安的火车,不久后,他的妻子也来到了西安,经历了长达十年的分离,夫妻二人终于团聚。夫妻见面的那一刻,邱会作感慨不已...然而,此时的邱会作却发现,自己当初所提的诉求根本没有被满足,为此他非常失望,当即向有关方面提出要回监狱。后来在家人的劝慰下,邱会作的情绪才渐渐平息。除了提供住房外,有关方面还每月发给邱会作夫妇一百元的生活费。但邱会作当时开销极大,除了生活和治病,还要雇佣保姆。为了补贴家用,军医出身的胡敏不得不重操旧业,开办诊所。随着时间的推移,邱会作夫妇的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1983年,他们的生活费涨到了两百元。1992年,胡敏的问题被查清,组织上恢复了她的军籍和职务。同年,胡敏按师职干部待遇离休,夫妻二人搬进了西安的一个干休所,不仅住房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生活费也涨到了1500元。2002年,89岁的邱会作因病在北京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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