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李先生先后献血8次,在自己需用血时却被告知用不上,“献血证过期作废了”。
事情曝光后引发了社会关注。廊坊市卫生健康委成立调查组开展核实调查,并于8月27日对外做出情况通报: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目前,廊坊市卫健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于8月26日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已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8月15日,李先生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随后便前往霸州市第二医院就诊。医院先是从廊坊市中心血站调来2袋400cc的血,但在后续调血时,医生却告诉他,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记录,“献血证过期作废了”,无法为他调血。
李先生在2011年到2020年期间一共献血8次,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献血量400ml。然而,“献血8次,却在急用血时通知我献血证过期,不能优先用血”“让我的家人朋友献血400cc,我才能用200cc”,而李先生的爸妈都将近70岁了,这显然强人所难了。
献血者献血时是一腔奉献,不应在需要用血时被浇一瓢凉水。他们在献血时并不希图有什么回报,但是这份爱心应该得到制度的完善保护。
《河北省献血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河北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李先生的献血情况,符合省、市的相关优先用血的规定。但是,当李先生急需用血时,医院与血站则互相“踢皮球”,致使李先生用不上血,一度被迫出院回家,太让人心寒了。
现在,廊坊市卫健委认定,“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
人们不禁要问,明明是“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为什么会在急需用血时,却遭遇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厘清了责任: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医院和血站的人员对相关政策“掌握不清、解答有误”,这本身就是一种工作失职,而面对患者的急需,自以为是的冷漠无情,推诿刁难,更是一种伦理缺失。
献血能挽救生命,是无上的功德。无偿献血更是公共医疗的支撑性制度之一。在价值观上,无偿献血也是一种值得大力弘扬的人道主义精神。但是,从李先生的“用户体验”看,当下对献血者的支持、鼓励政策措施还有不少问题:程序不能顺利地跑起来,一线工作人员的脸难看、话难听,政策业务也不熟悉,献血者的体验不佳。这些“跑冒滴漏”势必影响公众参与献血的信心和热情。
血是红的,不能让它淡了;心是热的,不能让它凉了;献血是无偿的,但它不应是“廉价”的。这需要我们的制度能更好关怀献血者、回馈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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