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核心目标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
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方面,《指导意见》提出7项重点任务,包括充分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长江水道航运低碳化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稳妥有序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气候投融资试点。
《指导意见》强调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应用,将充分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领域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向这些领域流动;在碳核算和第三方机构方面,培育高水平的碳核算第三方机构,以提高碳排放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强调资本市场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包括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新三板挂牌等。
同时,《指导意见》提到了资产证券化和REITs,支持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公募基金和指数产品方面,鼓励公募基金管理人布局相关主题公募基金,并研究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指数,推出相关指数化投资产品;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方面,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的路径和模式;强调绿色金融与科技、数字金融的协同发展,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利用数字技术优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与推广;注重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的协同,精准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同时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强调做好风险评估与防控,提升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估能力,加强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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