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霸州市第二医院一患者反映优先用血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廊坊市卫生健康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实调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8月15日晚,患者李某就诊于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由于贫血达不到手术指征,先期给予输血治疗。8月16、17日,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给患者输注红细胞800毫升。8月18日,患者需要继续输血,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问题发生后,我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于8月26日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
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我们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步,我们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好无偿献血相关政策,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感谢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我们诚恳接受监督,继续努力改进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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