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王勇 资料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勇出生于1971年3月,四川泸州人,系今年首个“70后”落马中管干部。曾长期在民航系统工作。1991年从四川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毕业后,王勇进入民航西南管理局工作,11年里从一名科员成长为计划处处长,此后任规划统计处处长、法规处处长,以及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局长等职。2015年,王勇任贵州省机场集团副总经理,次年任董事长。2019年,他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4月,王勇跨省任职并晋升为副部级,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直至落马。
经查,王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物资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勇是党的二十大以来,西藏自治区第三名落马中管干部,在他之前还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纪国刚、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
封面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观新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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