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药店门诊统筹,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政策

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药店门诊统筹,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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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派新闻注意到,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22日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76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加快推进药店门诊统筹提升百姓用药可及性、便利性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药店。图/VCG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答复中介绍,2020年1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

2022年5月2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技术规范》,指导和规范地方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工作。

截至2024年5月底,全国已有31个省级医保部门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完成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部署及上线应用,实现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平台和定点零售药店之间处方信息的存储、授权、传输、重现,满足了就医购药全流程信息追溯。同时,部分省份结合医保移动支付的开展,依托医保码线上身份核验能力,为参保群众实现了医保电子处方线上结算等。全国已有近1.5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医保电子处方,近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电子处方费用结算。

为更好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2023年2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要求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加强价格协同、处方流转管理、基金监管等配套政策,方便人民群众就医购药。

关于下一步工作内容,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将继续完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同时将持续指导尚未上线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省份推进相关系统对接工作,配合已上线应用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省份扩大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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