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重出江湖,馅饼陷阱不要傻傻分不清楚

“零首付”重出江湖,馅饼陷阱不要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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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潮新闻报道:

近期,购房“零首付”重出江湖。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多个城市的房地产中介以购房者的口吻,发布“零首付拿下人生第一套房”“零首付救了我的命”等帖子来吸引流量。可这一看似“无门槛”的购房方式,背后潜藏的风险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多地政府发布警示文件,提醒购房者理性看待“零首付”政策,购房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量力而行。

以更低门槛、更小成本买房,购房者当然乐见,但一个基本前提是,相关操作必须合法合规,不能给购房者“挖坑”,侵害其合法正当权益。可现在的情况是,市面上的“零首付”,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真正让人放心,且存在各种风险与隐患。

首先当明确,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首付最低1.5成,这是已经划好的红线,而“零首付”无论具体是什么形式,都突破了这个红线,可能涉嫌违规。

再来看“零首付”的具体操作,一种是首付由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先垫付,后期再由购房者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首付,如此“零首付”更多是一种噱头和假象,只是为了提前圈住购房者罢了,而且这笔钱很可能是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找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的,这不仅有违规风险,还有停贷风险。

另一种是“高评高贷”,简单说就是,一套房子的合同网签价格要高于实际价格,按照网签价去申请银行贷款,而网签价高于实际价格的部分,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会返现给购房者,购房者就可以拿这笔钱付掉首付。有些情况下,这笔钱不仅能让消费者付掉首付,还能有一定结余。这看起来是购房者“零门槛”购房,还有得赚,但实际上这笔钱来自于开发商做高房价后去银行套取的额外贷款,对购房者而言,房价做高后,房贷也高了,还贷成本随之增加,这就相当于把真正的首付转化成了贷款的一部分,而多出来的房贷和还贷成本加一起,甚至可能不比购房者省下的这笔首付少。如此兜兜转转,看起来是空手套白狼,实则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在没有损失或者损失可控的情况下,把房子卖了,去了库存,回流了资金,怎么看都不亏。但风险和隐患,都转嫁给了购房者。不仅把购房压力从早期转嫁到后期,还将风险“后置”甚至是放大。万一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兑现不了承诺怎么办?万一贷款还掺杂着其他猫腻呢?而且还涉嫌“阴阳合同”“骗贷”等违规操作。更扎心的是,无论违规行为会不会被发现,购房者都可能沦为“大冤种”,要么多还贷,要么被处罚,进而陷入“死胡同”。总之一句话:买的没有卖的精,贪小便宜吃大亏。

无论是哪一种“零首付”,由于本身就可能游离于法律之外,必然导致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购房者的正当权益,自然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这里就要给广大购房者提个醒,买房需要量力而行,理性而为,莫被所谓的“红利”冲昏了头脑,错把“陷阱”当“馅饼”,结果恐怕不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零首付”多地政府会发文警示风险,底层逻辑现在也清楚了。那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各地相关部门要做的,不只是“警示”,还有“规范”,当对相关违规行为强化监管并严肃处理,把购房者的正当权益真正给保障好。而购房者可以安心放心购房,则是增强购房意愿,改善市场预期,推动房地产有序良性运转的基础与前提。


来源 | 潮新闻

编审 | 郑宗敏 黄蓓楠(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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