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解释发布,“他洗钱”主观要件、“自洗钱”认定标准再明确

新司法解释发布,“他洗钱”主观要件、“自洗钱”认定标准再明确

00:00
07:01

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洗钱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对洗钱罪刑法条文作了重大修改,删除了原刑法条文中的‘明知’和‘协助’等术语,将‘自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同时取消了罚金刑的限额,对洗钱罪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对现行洗钱刑事司法解释进行修改。”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介绍。

“他洗钱”犯罪主观要件由“明知”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刑法修正案》修改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关于洗钱罪的罪状描述,删除了“明知”的用语,为了与修订后的刑法条文表述相一致,新司法解释不再以“明知”来表述洗钱罪的主观要件,而采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为“他洗钱”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内容。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王新解释,在实践中,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办案时应当调查核实行为人所接触、接收的信息,经手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转换方式,交易行为、资金账户等异常情况,作为推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基础事实依据。

应当从多角度审查认定是否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全面审查行为人供述和辩解、同案人指认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并且结合行为人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之间的关系等因素,形成关于认定其主观认知的内心确信。

《解释》所称“上游犯罪”,是指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王新指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对上游犯罪事实的概括认知,而非对具体犯罪事实或罪名的判断。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系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则应当否定先前的推定意见,依法认定不构成洗钱罪。

适应刑法修正案,明确“自洗钱”犯罪认定标准

《刑法修正案》将“自洗钱”纳入洗钱罪的打击范围。所谓“自洗钱”,即通过洗钱行为掩饰、隐瞒本人实施上述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指出,“自洗钱”行为如何定罪处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对于“自洗钱”行为,什么情况构成犯罪,哪些情形依法数罪并罚,情况非常复杂,而且影响面大,不能一概而论。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掌握几个原则。

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认定“自洗钱”犯罪,行为人必须要具有洗钱的故意和洗钱的行为,否则不能认定。对于上游犯罪的自然延伸行为,不属于单独的洗钱行为,不具有刑事可罚性,不能认定洗钱罪。比如,实施上游犯罪后,自然持有犯罪所得,没有实施洗钱行为的,不能认定洗钱罪;“自窝藏”行为,也不构成洗钱罪。

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同一犯罪构成事实不能在同一层面作重复评价。对于属于上游犯罪行为的一部分或者与上游犯罪行为存在交叉的洗钱行为,不能作重复评价。比如,上游犯罪行为人提供资金账户接收上游犯罪所得的行为,属于上游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不能认定洗钱罪。又比如,提供资金账户实施走私犯罪,又用同一资金账户实施洗钱的,洗钱行为与上游犯罪行为存在交叉,在这种情况下,不宜对提供资金账户行为作重复评价,不能单独认定自洗钱犯罪并与上游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自洗钱”行为定罪处罚,不但要考虑“自洗钱”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要考虑数罪并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符合罪责刑相适应,还要考虑洗钱刑事案件对刑法体系、司法实践造成的影响和效果。对于一些没有争议的“自洗钱”行为,比如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以跨境转移资产的方式洗钱的,应依法数罪并罚;对于一些争议比较大的,要慎重入刑。

“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性案例,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刑法得到正确实施。”陈学勇说。

洗钱行为包含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解释》明确了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解释》还明确了洗钱罪“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含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此外,明确罚金数额标准,规定了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判处罚金的最低数额。犯洗钱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判处一万元以上罚金;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罚金。

明确从宽处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洗钱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