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长沙拟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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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拟开展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征集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征集期限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根据征集通告,房源条件需满足四个条件:位置合适,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要求;生活便利,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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