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落实不力者将被采取监管措施

北京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落实不力者将被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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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北京地区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通知》。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北京地区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金融消费纠纷多元解纷机制的支持力度,“不得仅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为由拒绝参与”;同时明确北京金融监管局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参与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督查,并对落实相关要求不力的银行保险机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金融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知》共提出“加大对多元解纷机制支持力度”“建立失联修复机制”“强化纠纷源头治理”“加强内外联动协同”“持续完善有关机制”及“夯实相关工作基础”这六方面具体举措。

据记者了解,对于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北京金融监管局向来重视。

2023年3月17日,在原北京银保监局的推动下,北京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正式上线,小额纠纷裁决机制、中立评估机制也对外发布,这标志着北京地区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彼时在发布会现场,原北京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明肖曾向北京地区银行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及调解组织提出三点要求。其中李明肖明确表示,应持续推进纠纷源头治理。“简单把纠纷数量多的原因归结为业务体量大,是不负责任的”,他在发布会现场强调道。

据悉,彼时的北京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依托原北京银保监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探索搭建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建设而来。在截至这场发布会召开前的试运行期间,据介绍,北京地区的银行保险机构已利用该平台的京融链存证20余万笔,申请调解纠纷近4000件,调解成功率达83%,平均调解时长仅2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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