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是个体悲剧更是社会之痛

快评|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是个体悲剧更是社会之痛

00:00
04:32

如果暴力就代表所谓正义,甚至可以取代司法权威,法律哪还会有存在的空间?谁又可能成为这种丛林法则的受益者?

近日,网传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一法官被人杀害。8月12日,郾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8月7日傍晚,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人行凶报复,不幸遇害。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决,持凶器进入法官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

从通报来看,党某某诉请主张18832.93元赔偿,法院判决支持9384.89元,因为相差9000多元,党某某竟然就对主审法官起了杀心。情节如此离奇,简直骇人听闻,令人极度愤慨。如果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判决不服,觉得法院判的赔偿金额过少,党某某完全可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何以至于用暴力方式对法官个人进行极端报复?

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对杀害法官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必须予以强烈谴责,这是法治社会绝不能容忍的事情。

近年来,类似法官遇害事件已经发生过几起,最近也发生一起医生被人持刀伤害不幸去世的事件,让人似乎看到一种可怕的现象:问医不成就暴力伤医,对判决不满就暴力杀害法官,个别戾气弥漫的恶劣案例,让所有职业、所有人都担心自己可能成为受害者。

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无论当事人是不是真的有理,面对自己不能接受的判决,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诉诸暴力是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的,相反,有这种想法或行为,本身就是最可怕的问题。如果暴力就代表所谓正义,甚至可以取代司法权威,法律哪还会有存在的空间?谁又可能成为这种丛林法则的受益者?诚然,纵然有个别司法不公及法官贪渎现象存在,影响了社会对某些法官的尊重,但这不是纵容暴力的借口。

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对其安全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法官的个人安危,更涉及法治的安全。可以想见,如果法官遇害案件屡屡发生,难免会产生寒蝉效应。面对某些戾气重的当事人,法官可能会有所顾忌,甚至不敢依法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

正如暴力伤医最终损害的是广大患者的利益,法官遇害案件的发生最终伤害的是法治的安全。当在一线断案竟然可能影响个人安危,我们期盼的公平正义就有可能被扭曲,国家法治的大局就可能变得松动。

成熟的法治社会,容不得戾气弥漫。戾气失去节制,如同会随时扔向无辜者的爆破筒。动辄诉诸暴力的戾气,突破了文明社会的底线。正确处理负面情绪,是每个人都必须学会的一课。一个人戾气愈盛,愈容易被焦躁、报复、狠毒等心魔控制心智,进而以极端的方式宣泄、报复社会。最后带来的往往是灾难性的后果,伤害了他人,也毁了自己。为此,要培育社会的理性,抑制社会的戾气,普及法治的观念,传播司法的知识,改善司法的环境。

法官遇害是社会之痛。荡涤暴戾之气需要每个围观者都反躬自省,用不断增强的法治观念达成反对暴力的坚定共识。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