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因内控不规范、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被责令改正

惠发食品因内控不规范、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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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食品8月6日发布公告,因公司内部控制不规范、财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惠增玉、总经理徐勇、财务总监王瑞荣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上述相关决定显示,惠发食品控股子公司北京惠达通泰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员工个人微信账户作为公司账户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接收小额客户订购款、支付员工报销款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

惠发食品2023年年度报告还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问题。2023年,惠达通泰向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违约金及损失补贴,确认营业收入182.2万元,惠发食品错误地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违约金及损失补贴计入营业收入,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不准确。

此外,惠达通泰2023年将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确认营业收入100.58万元。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予以扣除,但惠发食品未在年报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披露上述扣除情况。惠发食品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1496万元,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1211万元,但公司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惠发食品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惠增玉、徐勇、王瑞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要求惠发食品核查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情况并清理个人账户,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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