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各位客官好呀!
我们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话题系列,漫聊《节约能源法》修法,虽然是民间自发的讨论,但作为节能圈的人儿,为《节约能源法》修法这件事,以这种“非主流”的方式提议,也是我们作为节能圈公民的权利哦!
这个系列我们会持续一段时间,中间也会穿插其他的内容节目,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您对《节约能源法》修法的观点建议,说不定,我们的这些建议想法就被官方认可采纳了呢,我们也是在为我国的节能工作贡献一己之力啦!
这是这个系列的第3集节目,这集中的声音有 @老顽童 @凌云 @杨小柳哇
这集你会听到:
01:30 修改《节约能源法》,对市场主体用能行为的约束如何把控?法律应该规定到什么程度?政府的权力边界如何界定?
03:55 《节约能源法》应该明确政府节能工作的强制公开义务
06:51 政府工作与企业义务的核心要求,应当是对应的,法律应当明确政府做什么,企业做什么……目前存在各主体要求不明确、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也是导致法律条款落实流于形式的原因之几……
09:03 不能因为公共利益而损害个体利益 ,许多制度应当重新审视(Eg:能耗限额制度、淘汰落后制度等)
12:28 现行《节约能源法》中的第三章第一节就保留一条禁止无偿提供能源和实行包费制,其他全砍掉……
15:27 现行《节约能源法》有些表述是不合适的,不是法律用语,比如“加强”这样的词语……
17:20 立法要抓重点、抓要害,给用能单位的“牛鼻子”牵跟线,但别强掰牛头……
19:14 希望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是条数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23:08 再上几个期许……
后续内容正在快马加鞭赶来的路上,欢迎大家关注,感谢大家支持「瞠目节舌」,也求转发分享,嘻嘻,下期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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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团队: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BGM:Wild Rose,D.257(Schubert)
咱就是说,每次和@凌云@老顽童 聊完,我就开始怀疑人生,这几年我都干了些什么,认知一次次被刷新和颠覆,聊的过程,立场来来回回倒戈,嘉宾厉害👍
「能耗限额标准中的准入值,似乎有失公平,后入局者就需要执行更高的标准,是不是存在对市场主体的不公平?」天灵盖又被敲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