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一顿农家菜里的三种味道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一顿农家菜里的三种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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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孟浩然《过故人庄》

这首诗是孟浩然隐居鹿门山时所作。他应邀到朋友家,吃了一顿农家饭,在淳朴自然的田园风光之中,主客举杯饮酒,闲谈家常。临走的时候,意犹未尽,于是约定,重阳节的时候再来这里,喝一喝菊花酒。

诗歌并不难读,却充满了趣味,展现了一幅盛唐时期的田园耕织图。其中最有趣的,就是里边提到的鸡黍之餐。这一顿农家菜,竟然让孟浩然吃出了三种味道。

撰文|辛晓娟

小米粥与小公鸡的三种味道

我们刚才说了,孟浩然这一顿饭吃出了三种滋味。第一就是家常味。我们先看诗歌的第一句:“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我的好朋友,准备了家常菜,邀请我到他家做客。这里边透露了几个信息。第一,朋友不是达官显贵,而是自耕自种的庄稼人。第二,这顿饭也不含什么山珍海味,主要有鸡有黍。鸡,当然就是鸡肉,黍,是今天的黄米。鸡肉加黄米粥,那是古代常见的食物,容易准备,农家一般都养着鸡鸭,囤着黄米,朋友来了,杀鸡待客,做一桌子家常饭,方便又亲切。这就是孟浩然吃到的第一种味道:家常味。

那么什么是第二种味道呢?这个就很有讲究了。孟浩然吃的这顿小公鸡加小米粥,既是实写,也是用了一个典故。“鸡黍之餐”,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可不是简单的菜肴,还代表着真挚友情。而这就是孟浩然在故人庄中吃到的第二种味道:美味之外的人情味。

鸡黍之餐的故事,最早见于《后汉书》,后人又不断改写,越来越丰富。故事说东汉时期,有个儒生范式,是山阳郡人,在洛阳求学时与一个叫张劭的人,情意相投,结为兄弟。分手之时,范式与张劭相约,来年重阳到张劭家聚会。张劭说,蒙您不弃的话,我当设鸡黍——小公鸡配黄米饭以待。就是到时候,你可千万要来啊。范式答应了,二人洒泪而别。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重阳。张劭老早就畜养肥鸡一只,酿了浊酒几坛。到重阳这一天,早早起来,洒扫草堂,又叫家里人宰鸡炊饭。张劭母亲看儿子这么忙活,忍不住就说了两句:“范先生到咱们家这里,千里之远,他未必能如约赶来。等他来了,再杀鸡不迟。”这老妈妈其实有个心理活动:你这朋友,当时就和你说句客套话,哪能都当真呢?家里就这么一只肥鸡值钱,我还是做两手准备,见到人了再宰鸡,可别浪费了。

可张劭不管这些,摇头对母亲说:“老妈你有所不知,我这好朋友,是个讲信用的人,说重阳节到,必然就是今天到。等他来了,看到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备好,鸡也煮好,黄米饭也摆好,这才叫真诚,如果他来了,我这鸡还在圈里活蹦乱跳,那不就不真诚了吗?”老妈妈就说:“有道理,我儿子的朋友,一定是个守信之人。”说要来就一定会来,于是就把鸡宰了,米煮了,等范式到来。

张劭一大早便站立庄门守望,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始终不见人影。直到深夜,隐隐见黑影中有一个人自远处而来。张劭一看,这不正是范式吗?立即大喜过望,把他请到草堂里,取鸡黍并酒,邀其入座。但范式不仅不吃,连坐也不坐,一直站在黑影中。张勋不解,老哥你这是怎么了?范式这才说了实话,上次分别后,他没日没夜地忙,竟把重阳节的日子给忘了。直到邻居上门来送菊花酒,他才想起来,已经就是重阳了。

这可不是一般的节日,是到了去张劭家吃小公鸡黄米饭的时间了。他本想立刻启程,但盘算了一下,心里一凉,和张劭家相隔千里,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好几天才赶得到,小米粥早就凉了。我们之前说了,范式是一个守信的人。他要去赴的这个“鸡黍之约”不是简单的一顿饭,而是和朋友的约定,这叫作一诺千金。可怎么样才能不爽约呢?他听说过人死之后,可以魂行千里。所以,他拔剑自尽,以死来赴鸡黍之约。这就是鸡黍之交的来历。

那我们回头再看孟浩然的这首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是不是感觉就不一样了呢?所以说,孟浩然写到的,朋友准备的小公鸡与小米粥,既是实写,也用了范式张劭鸡黍之交的典故,里边叠着很深的含义。他吃的是一顿饭,又不仅是一顿饭。这一只小公鸡、一碗黄米粥里边,饱含了 “故人”的殷勤招待、深情厚谊。我们刚才说,这小公鸡黄米粥还有美味之外的第二种味道——人情味,就是这么来的。

舌尖上的农家菜,

心底里的田园梦

我们上一节讲过,鸡黍中的美味和人情味。其实还不止于此,鸡黍饱含着第三种味道:田园味,它是隐士逍遥自在的象征。

《论语·微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弟子子路,跟随孔子出行,一不小心跟丢了。子路见路边有一位“荷蓧丈人”,也就是用拐杖扛着除草器的老人,赶紧问路:“您看见夫子了吗?”老人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说着就把他的拐杖插在地上,接着锄地。子路一看,这不是普通人,于是拱着手站在那里,听候教导。老人脸色也缓和下来,留他到家里过夜,“杀鸡为黍而食之”,就是杀了鸡、做了黍米饭给他吃。

第二天,子路追上孔子,说了昨天的情况。孔子说,这个人是个隐士啊。那么,这个老人家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一方面说孔夫子的坏话,一方面又招待子路呢?这是因为,这位隐士并不是真的讨厌孔子,而是想说服他。通过子路,向孔子推荐一下宁静的田园生活:清静无为、隐居避世才是王道,你老夫子就不要到处乱跑了。这个故事说明,从春秋时候开始,鸡黍就不是一道简单的菜了,里边包含了田园隐逸生活的质朴与自在,是和朱门酒肉相反的田园之味。

我们再回头再看看这首《过故人庄》,整首诗就不仅表达了对朋友的感激,还表达了孟浩然向往田园生活,希望能融入其中。我们接下去看中间两句: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这是田园风光之美,各种碧绿色的树木,围绕着小小村落;一座青山斜倚在城郭外。注意,这山不是笔直挺立的,而是微微倾斜,这就表达出了一种疏远、洒脱的意境。我们一般写泰山、写嵩山,那都是顶天立地,凸显的是威严;而隐逸世界,就连山,都带着这么一点闲散的气质。

吃饭的时候呢,“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农家田园景色,就是最好的佐餐风景。轩窗一开,仿佛可以嗅到场圃上的泥土味,看到庄稼生长发芽的声音,让人心旷神怡。在这种氛围下,孟浩然和朋友边吃边谈的,全都是田中的事,桑树长得怎样了?麻的收成怎么样?这两句也用了个典故,出自陶渊明《归园田居》“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陶渊明归隐田园后,常去邻居家走动,吃饭的时候,只谈田里的收成,没有多余的话。那什么是多余的话呢?就是咱们北上广饭桌上那些,这一桌在讲几个亿的项目,那一桌在指点几百年的江山。陶渊明不想谈这个,太世俗,衬不起田园中优美的风景,也衬不起返璞归真的农家菜。孟浩然也与陶渊明有一样的感受,因此,才“开场圃”“话桑麻”,放下世俗杂念,在田园中与朋友喝一杯菊花酒,说几句家常话。就是这样的亲切自然。

有朋友比较八卦,会好奇他们聊了那么久,会聊哪些农家事,总不可能光谈桑和麻啊?当然不是,其实桑麻只是农家事的一个代表,地里生长的、田园生活里有的,都会是话题。孟浩然特别关注田野里的瓜果时蔬,写下了不少相关的诗。其中有一首写道:“不种千株橘,惟资五色瓜。邵平能就我,开径剪蓬麻。”这是说,等我有一日能找一处青山秀水,我不种千株橘树,而正好种几亩瓜。

孟浩然要种的瓜,并不是西瓜,而是甜瓜。我们今天吃的西瓜,是到了宋代,才从西亚传入中国的。有朋友就好奇了,甜瓜不是黄色或者绿色的吗?为什么孟浩然要种五色瓜啊?其实,孟浩然不是说瓜真的有五色,而是用了一个典故。《史记》记载秦代的时候有一个叫作邵平的人,爵封东陵侯。等秦灭后,他也就不再当官了,在长安城东种瓜。他的瓜就有五种颜色,非常鲜美,后人也称之为东陵瓜、故侯瓜、邵平瓜。这个故事表达了一种隐逸的意思。一个曾封侯的人,亡国后便不再出仕,甘心当一个瓜农。这是真隐士。俗话说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这位邵侯不去深山老林,就在长安城集市上卖瓜,可以说是真正的大隐。孟浩然对邵平瓜的青睐也在于此。他想种瓜的原因,不是为了得瓜,而是实践一种隐逸的生活方式。

此外,孟浩然也写过别的、有田园风味的瓜果。比如橘子、杨梅。招待朋友的时候,让“稚子摘杨梅”,把橘子“擎来玉盘里”,看来孟浩然的隐居生活也过得很讲究,不同季节上不同的果盘。有时候,孟浩然还深入山林,去采摘各种野味。比如他曾说自己到林中去采灵芝,到悬崖边去采蜂蜜,这些东西拿回来和甜瓜一起做道甜品,那真是齁甜齁甜的、隐士专属套餐。

说到这里啊,好多朋友都觉得饿了,我们在这里,不仅仅是盘点唐朝的美食,还要从这些美食里边,吃出一点别的味道,也更多地了解孟浩然的内心。可以看得出来,孟浩然写到瓜果蔬菜的时候,特别注重“隐逸”气。比如五色瓜,就是大隐隐于市的象征;采芝采蜜,也是修真之士的日常活动……可以说,孟浩然笔下的食物,正是通往隐逸田园世界的一个入口。他用舌尖去品尝、用心灵去记录、用妙笔去书写其中的滋味,最终构筑出一个充满烟火气与人情味的田园世界。

总之,孟浩然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个隐士,眼中有桑麻,胸中有丘壑,笔下有田园。我们今天的人,也该向孟浩然学习,在闲暇的时候,看一本书,画一幅画,做一桌热气腾腾的家常菜,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托在农家菜的平淡而悠长的香气里。

再来时孟浩然还能吃到什么?

我们来看这首诗的最后两句: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孟浩然和朋友约好了,等到重阳节的时候,再来赏菊饮酒。从孟浩然的这次约定说起,等到重阳节的时候,孟浩然会吃到哪些节令菜品呢?

第一,是糕。重阳食糕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汉代。晋葛洪《西京杂记》载,刘邦的侍女回忆宫中旧事,有“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之语。蓬饵,根据考证,就是黍子年糕。隋代的一个文人杜台卿,编了一本《玉烛宝典》,里边就提到了食糕的风俗:“九日餐饵,其时黍秫并收,因此粘米加味尝新。”九月吃糕,除了美味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古人也会玩“谐音梗”。糕饼的糕,和高山的高谐音,重阳的另一大习俗就是要登高,所以在这一天不仅登高,还要吃糕,高上加糕,讨足了口彩。

第二,以上这些都是吃的,那重阳节有没有什么限定饮品呢?当然有,首先就是菊花酒。据《西京杂记》载,“菊华舒时,并采茎叶,杂黍为酿之,至来年九月九日始熟,就饮焉,故谓之菊花酒”。说明汉魏时期,菊花酒就已是重阳的节令饮品。孟浩然期待的那场筵席上,肯定少不了菊花酒。这首诗的末句里边也说了“还来就菊花”,这个菊花历来被认为是双关的,一方面是欣赏菊花的意思,另一方面是来饮菊花酒的意思。

如果孟浩然在重阳以外的节令到朋友家来,还能吃到什么呢?那我们就要作一些猜想了,看看当时普通百姓饭桌上都能找到什么。先从主食盘说起。

孟浩然生活的时期是盛唐。那时的主食以面食为主,具体一点说,就是以饼为主。唐人说的饼,和我们今天不太一样,大体相当于面食制品的统称,按照烹饪方法,可以大致分成三类。一类是蒸饼,类似于馒头。有一个故事,有个官员下朝,肚子饿得受不了,在路边摊买了个饼吃,结果被弹劾了,这个人吃的就是蒸饼。

还有一类是用烤炉烤的饼,叫作胡饼。样子很接近于今天的馕,在唐代极为流行,尤其以长安城中辅兴坊的胡饼最有名。还有一类叫作汤饼,是下在汤里煮的面食,我们今天说的面条、面片都是这个。以上都是孟浩然做客朋友家时,可能吃到的面食。

那有朋友说,孟浩然当时在的襄阳属于楚地,应该以米为主,那么他那个年代,大概能吃到哪几种米饭呢?

唐朝人食用的饭多种多样,主要有黍米饭、稻米饭、菰米饭等。黍米就是黄米,和小公鸡绝配,上一回咱已经讲过了,按下不提,先讲讲别的。稻米,也就是大米饭,在长江以南产稻地区特别流行。还有更高级的饭食,比如雕胡饭,就是用菰米煮成的饭。有一次,李白寄宿在姓荀的人家里。老妇人招待了这么一碗“雕胡饭”,把李白感动坏了,“三谢不能餐”。那么,这么高级的食材,后世为什么吃得少了呢?这是一个意外。菰这种植物不幸感染一种叫黑粉菌的病菌,从此就不结籽了,菰米基本绝种。但它的茎部却不断膨胀,形成了肉质茎。有人发现,这个茎部是可以吃的,作为谷物的菰米摇身一变,成了一种蔬菜,学名茭白。

说到茭白,我们正好来盘盘当时常见的蔬菜。孟浩然在一首诗里提到,等他的朋友来的时候,要用自己种的“园中葵”来招待朋友,这个葵也就是汉乐府《长歌行》中“青青园中葵”中的葵。有朋友顿时想到了向日葵。朝露待日晞,葵藿仰太阳,不是向日葵是啥?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向日葵是外来植物,到了明代才从南美洲传入中国。那么,葵是今天菜市场上卖的秋葵吗?也不是,秋葵也是外来植物,是从印度传过来的,孟浩然也吃不成。他招待朋友的是“葵菜”,也就是冬葵,有的地方称之为冬寒菜。如今在南方比较常见,北方朋友就不是太熟悉了。可在古代,这个葵可不得了,那可是蔬菜中的“顶流”。在《齐民要术》中,就把它列为“五菜”之首——“葵、藿、薤、葱、韭”。这些都是孟浩然那个时代常吃的。

从这里我们能看出来,我们今天常吃的食物,和古人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历史上不断有外来作物的引入,比如汉代引入了葡萄,宋代引入了西瓜,明代引入了玉米土豆……总的来说,老百姓们的菜谱,是越来越丰富了。而同时,有一些古人常吃的东西,又在退出历史舞台。比如说五谷之首的黍米,现在吃得很少了;李白杜甫都爱吃的菰米,后来竟从主食跨界成了蔬菜;又比如说汉代以来就被奉为五菜之首的“葵”,现在已经退居二线。幸好有史书记录,也有大量诗歌作品保存,我们才能窥见唐人餐桌的原貌。一部《全唐诗》,藏着唐人的饮食史,细细品读,便能提炼出一部生动的“舌尖上的唐朝”。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智慧与财富。

饭桌上的人生

通过《过故人庄》和孟浩然的其他诗歌,我们能看出,他是一个喜欢农家菜、向往田园、重情重义的诗人。他诗歌中既有隐士的高洁之气,也有普通人的烟火气。而巧合的是,他一生中几次重大转折,恰好和几桌饭有关,我们也就借着这一桌桌美食,来梳理一下孟浩然的人生。

第一桌饭,是和鹿门山的故人吃的,就是《过故人庄》中的鸡黍之宴。这顿饭,用四个字形容,那是悠闲自在。

孟浩然和鹿门山的缘分开始得很早,他到山中做隐士那年,才二十三岁。一般认为,我们今天讲的《过故人庄》就是这时候写的。读者可能要问,这么年轻当什么隐士,赶紧去参加科举才是正经啊。孟浩然还真去了。只不过,那是很多年以后。直到开元十五年,他才第一次赶赴长安参加考试。这时,他已经三十八岁了。

朋友们可能更奇怪了,这也太晚了吧?前后时代的陈子昂、王维可都是二十出头就去考试了呀。他到底怎么想的呢?孟浩然的心思和李白有点像,都不太看得起科举。在初盛唐人看来,入仕有好几个途径,最上等的,当然是能够得到君主征召。所以当隐士、当道士、四处干谒,其实都是在给自己积累声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名气,能够声闻于天,君主主动召见自己,这是上策;老老实实去科场考试,关小屋写作文,这是下策。

所以孟浩然在青少年时代,不是不想做官,而是想走上层路线,可惜差了点运气,始终没有成功。之后,孟浩然四方干谒权贵,历尽坎坷,渐渐步入中年。他也会时时想到早年隐居的鹿门山,想到朋友的菊花酒。这顿热气腾腾的鸡黍之宴,也成为他漂泊生涯中的慰藉。故人浓浓的情谊,田园袅袅炊烟,可以温暖一个人、治愈一个人,也可以给一个人休憩后整装前行的力量。孟浩然人生中的这一餐,正有这样的意义。

第二桌饭,是内署的公务餐,是和大诗人王维一起吃的。这顿饭吃得可谓“惊心动魄”。根据《新唐书·孟浩然传》记载,孟浩然落第后寄居长安,和在长安做官的王维成了好朋友。有一天,王维悄悄把孟浩然带进了内署,也就是翰林院。我们讲《长安古意》那一篇说过,唐代的办公机构,都会提供不错的免费餐食。王维把孟浩然带进来,既是一起看书聊天,也是让他蹭蹭饭。可不巧的是,就在这个时候,玄宗皇帝驾到了。孟浩然当时吓得不轻,他此刻还是一介布衣,哪能轻易见天子?于是赶紧躲到了床下面。这个床是一种坐具,类似于今天的沙发。玄宗皇帝来了之后,觉得哪里不对劲,到处看。

王维不敢隐瞒,就让孟浩然出来参拜。玄宗皇帝也听过孟浩然的名气,就让他吟诵一首代表作。孟浩然就献了一首《岁暮归南山》。其中有两句是:“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意思是,我这个人没什么才能,因此被圣明天子抛弃了;我又体弱多病,因此朋友也疏远起来。玄宗这个人懂诗啊,一听这诗意思不对,是在埋怨我。于是不高兴了,对孟浩然说:“卿不求仕,而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你不努力考试,倒怪朕不赏识?你这是污蔑我啊。就这样,孟浩然被唐玄宗打发回了襄阳故里。

有人调侃说,孟浩然为蹭王维这顿饭,蹭丢了前程,实在是不值。其实,饭只是个由头,真正让孟浩然丢掉前途的,恰好是他对官场的态度。他虽然也干谒、也求官,但内心深处,始终念念不忘“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简单生活,念念不忘鸡黍之餐的朴实滋味,因此,才会在那首惹了祸的诗中写到“南山归敝庐”——回家隐居去吧。而这种态度,当然让作为帝王的唐玄宗不满。某种意义上说,孟浩然在内心深处作出了选择,更对他胃口的始终是山脚下的田家菜,而不是豪门中的酒肉盛宴。

第三桌饭,是和另一位大诗人王昌龄一起吃的,这顿饭吃得怎么样呢?可以说令人扼腕叹息。晚年,孟浩然得了背疽,不得不回老家养病。服药静养一年多后,病情已有明显好转,可以四处走动了。正在这时,有一位朋友到访。谁呢?王昌龄。王昌龄之前被流放岭南,好不容易遇赦北归,立即就来看望孟浩然。孟浩然高兴极了,朋友大难不死地回来,自己也大病初愈,喜上加喜,当然要大摆宴席。园中葵、小公鸡、黄米粥之类的管够,可光这些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于是孟浩然请王昌龄吃了“查头鳊”。这是一种河鲜,孟浩然平日里非常爱吃,曾写诗夸赞:“试垂竹竿钓,果得查头鳊。美人骋金错,纤手脍红鲜。因谢陆内史,莼羹何足传。” 这是说,自己亲手在石潭里钓起来“查头鳊”,再请美人用金错刀切成生鱼片,就是我家乡的美食了。比起这个来,张翰老家的鲈鱼脍就不算什么了。王昌龄来了,自然是要好好招待一顿查头鳊的。

可我们知道,疽是一种化脓性炎症,按照传统医学的理论,是最忌讳吃发物的。比如河鲜、海鲜等。孟浩然应该通医理,可友人到访,大喜过望,也就顾不得其他,舍命陪君子。《唐才子传》中说他是“浪情宴谑,食鲜疾动而终”。吃了河鲜后背疽发作,离开了人世,时年五十有二。为了这顿饭,孟浩然竟然赔上了性命,代价不可谓不大。回过头去想,是不是有点像鸡黍之约中的范式呢?也许,孟浩然和范式的确有相似之处,他们舍命相陪的理由,不仅仅是一顿饭,而是对知己的承诺,对朋友的情谊。

总之,孟浩然的餐桌上,有浓浓的温情,有干云的豪情。与他同饮同食的,有李白、王维、王昌龄这样的伟大诗人,也有不知姓名的“故人”。他的诗歌里,看得到清新的田园,也看得到浩渺的江河。如果说,李杜文章是大唐诗国里,垂照万方的日与月;孟浩然作品则是我们梦回盛唐时,最温暖的一点烟火。

或许,每年重阳节,我们应该在登高、插茱萸之外,增加一个小小的仪式——那就是留一杯菊花酒,给许愿“还来就菊花”的孟浩然,说一声:孟夫子,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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