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泓淋电力: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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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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