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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印象中,两岁多的孩子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是应该刚刚学会走路,跌跌撞撞的奔跑,或者在幼儿园中与其他孩子一同玩耍才对。
可就在青海西宁市,竟然发生了逼迫两岁女童表演杂技的事件。而在孩子抗拒后杂,技组织者还用绳子抽打她,迫使孩子继续表演。
不仅如此,杂技组织者还多次在女童表演时说“摔个残废给大家看看”,这样恶劣的行为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
女孩为何会在街头表演杂技?她与这些杂技组织者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危险的杂技表演
近日,一则两岁女童在街头表演杂技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视频中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两岁大小,走起路来还有一些晃悠,却被逼着爬上了高高的梯子。
小女孩比大人还要高的梯子,起初是十分抗拒的,迟迟不愿意爬上去。旁边的成年男子见状,便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绳子对着女孩的身上抽打。
小女孩感觉到痛哭了起来,但旁边的男子仍然不依不饶,要求孩子必须爬到梯子最顶端,女孩便只好颤颤巍巍爬了上去。
孩子爬上去后,可能是觉得还不够博人眼球,男子还找到了一个话筒对着围观群众说道:“杂技表演的好才能吃饭,表演不好摔下来就是残废的下场。”
看到围观群众不忍的表情,男子越说越来劲,指着孩子说道:“这里没有安全网,只要她摔下来,肩膀会骨折,脑袋也会摔坏。”
接着男子将话筒递给旁边等候已久的女子,然后双手举起梯子走了起来。女孩见状哭得更大声了,女子却说孩子哭了只是因为比较瞌睡,让围观群众不要大惊小怪。
大约过了几分钟,男子才将梯子从手中放下,旁边的一个绿衣服女子也把孩子从梯子上抱了下来。此时男子还得意问围观群众这场表演精彩不精彩。
这场有悖儿童权益的表演属实是吓到了不少围观群众,表演结束后,他们立即拨打了举报电话。也有不少人将拍摄的视频交给了警方,张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热心群众报警
据张先生所说,7月27日的晚上,他开车路过西宁市的一个街头,余光竟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在高高的梯子上挂着,吓得他赶紧停车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女孩被逼着表演杂技,想到自己家中也有着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张先生心痛不已。为了搞清事情的真相,张先生就去问表演的几个人这是不是他们的孩子。
表演的人一口咬定这是他们自己的孩子,还说小女孩现在两岁了,可孩子看着分明就快要三岁了。
张先生想大声呵斥他们,让他们把孩子放下来,但又怕会吓到孩子,只得先拿起手机录下杂技团逼迫孩子表演杂技的场景。
这时由于张先生的车放得不是地方,有很多人打电话催着他挪车,他只得先行离开。但等他回来的时候,杂技团早已表演结束,小女孩也不见了踪影。
西宁市警方接到举报后,对此事也是非常重视,立即着手展开了调查,然而因为杂技团是流动性的,西宁警方找了几天都没能找到这个杂技团。
但警方也承诺,只要该杂技团再次在西宁警方的辖区里表演,他们必定会追查到底,假如真的存在着拐卖儿童的行为,相关刑侦部门也会介入。
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地寻找线索时,网上关于这起事件的讨论愈发激烈。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无论这个女童是否是杂技组织者的亲生孩子,这种逼迫孩子进行危险表演的行为都令人发指。
还有热心网友自发组织起来,在线上线下帮忙搜集相关信息,希望能尽快找到这个可怜的孩子。
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都说杂技是一门“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表演形式,但这样逼迫孩子表演杂技的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
退一万步说,即使孩子真的是他们自己的孩子,可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过:任何组织不可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该杂技团不仅逼迫幼童表演杂技,而且不给孩子配备任何保护措施,这显然是严重违反未成年保护法的行为。
最令人感到胆寒的是,这种事件其实并不止这一件。就在6月,山西警方就刚刚处理过一起让幼童表演杂耍的案件,只不过经核实表明,幼童的确是杂耍夫妻自己的孩子。
但实际上,这些被迫杂耍的孩子有很多都是拐卖而来的。在2010年的一起人口拐卖案中,主犯就是在全国各地拐卖孩子然后再逼迫他们表演杂技,表演得不好就动辄打骂。
在被警方抓捕后,杂技团团长告诉警方,仅仅在河南就有5000多个这样的流动杂技团,在全国范围内则是更多。
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这样的罪恶竟然还能在大众眼前上演。面对被迫卖艺的幼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伸出自己的援手,确保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伤害。
两岁的孩子应该在父母的呵护下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而不是被迫走上摇摇欲坠的梯子,稍不注意就可能摔成重伤。
我们不能让这些流动的罪恶继续逍遥法外,不能让无辜的孩子继续在恐惧和痛苦中挣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当成为守护者,积极参与到对这类现象的监督和举报中。
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织就一张严密的保护网,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成长,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结语
即使西宁卖艺的小女孩真的是杂技团亲生的孩子,这种对待孩子的方式也是极度错误和不可接受的。
父母的责任是给予孩子关爱、保护和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将其当作牟利的工具,让幼小的心灵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和恐惧。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他们拥有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以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代价去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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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光明网——幼童边哭边表演高危险动作?即使亲生父母也不能这么做
红网——2岁幼童被迫卖艺:儿童受保护权不可漠视
羊城晚报——杂技团借传授技艺拐骗儿童卖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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