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引入共享电单车企业评审程序引质疑 当地回应:将书面答复举报人

云南蒙自引入共享电单车企业评审程序引质疑 当地回应:将书面答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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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日前接到云南红河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举报称,当地正在实施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综合评审工作,涉嫌存在违规情节,且当地以“登记备案”形式施行运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做法,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国家统一大市场部署。

为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6月21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之后,当地启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市场准入评审工作。

蒙自街头的共享电单车

这是时隔三月当地启动的第二轮评审工作,并宣布第一轮预准入结果废止。因认为政策“朝令夕改”,该评审工作遭部分车企质疑。

7月31日上午,针对部分车企产生的质疑,蒙自市委书记李梅向红星记者表示,她高度关注此事,将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置。此前,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红星新闻称,将在9月8日前办结,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质疑的车企。

“鼓励规范共享电单车发展”

蒙自开展综合评审

6月21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即公众熟悉的“共享电单车”。该方案称,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满足市民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和短距离出行需求,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蒙自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官方信息显示,为管理好共享电单车,当地曾派员外出学习。

该方案发布之日,当地还发布“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综合评审工作方案”,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排名前4名企业作为投放企业,在蒙自市文澜、文萃、观澜、雨过铺、新安所5个街道范围内预计投放6000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该工作由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入工作,具体引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同时,蒙自市政务网发布相关报名登记公告和报名申请资料,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相关车企到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运营报名登记,并提交相关评审材料,评审材料由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提交企业进行现场密封。

此项工作开展的时间6月24日-6月28日,具体责任单位为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21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参入了前述评审工作。

蒙自市民骑共享电单车出行

第二次评审工作

全程摄影摄像并现场公证

这是蒙自市对未来三年的市场准入实行的第二次评审工作。

参与评审工作的某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城市负责人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10月9日-10月28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组织了首次综合评审工作,并于今年3月11日公示了三家预准入企业:美团、喵走和松果。

李女士所在单位为3月公布的三家预准入车企之一,之后其单位就开始为车辆投入做准备。可今年6月12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又突然对《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原因,我们到现在都没有被明确告知。”李女士介绍。

据6月12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的“关于撤回《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的通知”解释,据红河州发改委《关于蒙自市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经营备案登记公告投诉处理意见的函》和红河州市场监管局相关通知要求,经2024年6月12日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2024年公布的《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进行撤回。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第二次评审流程如下:

由蒙自市住建、工商信、交通运输、交警、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7个部门各安排6名人员,从参加的42名部门人员中现场抽签决定评委人选21人,从21人中选举3名评委组成复核小组,复核组不参加直接评分。剩余18人分A、B两组,每组9人,对照《综合评审规则及要点》通过现场抽签交替评审,依次对每家企业资料进行评分并填写《评委评分表》,最终成绩取2次成绩之和的平均数。如同一企业两次评分差大于或等于3分时,交由复核小组重新审定。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邀请人大、政协、纪委、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作现场监督,全程摄影、摄像,并由公证处对引入综合评审进行现场公证。

蒙自街头的共享电单车

“差一分就满分”引质疑

当地主管部门称将作书面解释

仇先生是另一名参与本次评审的某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区域城市负责人,他称,“这次评审给的准备材料的时间很短,但最终的‘考试’超纲了”。

据仇先生介绍,各车企都是依据官方公布的“打分细则”准备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技术材料、项目运营方案及应急处理措施方案,总计12项,“但最终的评分结果显示,21家参评的车企,最高的99分,差一分就是满分,最低的才32分”。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综合评审成绩排名》显示,本次参加评审的21家共享电单车车企,包括来自上海、杭州、广州、长沙及云南本地的企业,最高的99分为杭州某公司获得。

多名参加本次评审的车企相关负责人认为,根据打分细则准备材料,是很难取得高分的。比如,第7项的特定要求为:提供申请人运营模式为直营模式的相关资料。该项未要求提供管理层的学历及身份信息,但是在打分标准内出现了该得分项,并高达6分,“如果不是提前知道这些细节,是不可能拿到这个得分的”。

红星新闻记者在蒙自市当地走访时了解到,就相关疑问,至少已有8家车企,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等进行投诉举报,“我们认为,本次评审存在可能舞弊情节,且当地采取‘登记备案’形式设置车企市场准入的做法,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国家统一大市场部署。”

7月31日上午,针对本次评审中部分车企产生的质疑,蒙自市委书记李梅向红星记者表示,她高度关注此事,将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置。此前,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红星新闻称,将在9月8日前办结,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质疑的车企。

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考核管理办法》显示,当地将对入围的4家车企实施月度考核及“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全年连续2个月考核评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运营资格,按合同规定条款退出市场,并责令运营商15日内退市。因退市造成运营企业不足4家的,根据综合评审成绩排名递补满4家。

过去三年为蒙自市民提供服务的三家车企,只有“阿拉丁神灯”一家车企再次获得准入。目前,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要求三家车企有序退出市场,或为提升形象,全面完成老旧车辆更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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