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其丈夫冯先生劳累猝死,公司仅赔偿5万元。
该网友表示,其丈夫自2023年8月入职追觅科技有限公司起便陷入了长期高强度的加班工作。2024年4月17日当天加班外出吃饭期间,突发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公司却拒绝提供事发当天监控视频,以及考勤记录,薪资等资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工伤认定的失败。
7月25日,追觅以社保未认定工亡为由,表示补偿5万元。
加班前外出就餐猝死,不能认定工伤?若因长期加班过劳导致身体不适,还能如何主张权利?
员工外出就餐期间猝死
家属称其当天饭后还要回去加班
7月29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发帖博主冯太太。
据冯太太介绍,丈夫于2023年8月入职追觅科技有限公司,随后便深陷长时间高强度的加班工作,称“身体和精神都被压榨到极限”,其提供的聊天记录也显示确有多次加班情况:“领导约晚上十点半面谈”“又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周末都不休息”“国外出差,加班加到晚上一点多”“凌晨2点左右到家”……
在冯太太所提供的事故说明书中显示,2024年4月17日下午17:50左右,冯先生前往公司附近餐厅吃饭,计划吃完晚饭后回公司工作,18:05左右到达餐厅。
18:21员工感到身体不适,同行同事送其前往瑞颐医院,途中员工感到胸闷气短、口吐白沫、出现晕厥。到达瑞颐医院后,因该医院无急诊,同事于18:36拨打120。19:00左右,员工被120送到瑞华医院抢救。
晚上21:03,医生表示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天眼查显示,追觅是一家智能家居产品研发商,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浩,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未被认定为工伤
公司仅愿赔偿5万元
“4月18日早上,公司那边告诉我,我老公的飞书、企业微信等工作软件账号已经被清退掉了。”冯太太表示,这表明她已经无法登录进行取证等操作了,而公司那边称该事件一定会得到妥善解决,他们会提供各种帮助尽量促成工伤认定。
据了解,工伤认定通常由用人单位发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谈到如何赔偿等问题时,公司称没有工伤认定的结果是给不出方案的,所以我就在等,等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冯太太说。
5月13日,追觅发起工伤认定申请。
据冯太太介绍,目前追觅只向其提供了4月2周打卡记录,而在其进一步要求提供2024年完整打卡记录、每月考勤和薪资明细、事发当天行动轨迹监控视频等资料,被企业以涉及商业秘密或与工伤无关为理由,暂未提供。
7月19日,工伤认定失败。据冯太太提供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5月24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7月25日追觅以社保未认定工亡为由,表示补偿5万元。据冯太太反映,公司领导表示,根据家属态度赔偿2万-5万元,“如果态度不好就只有2万块钱的赔偿。”协商未果后,冯太太各大社交平台发帖。
“7月26日下午,企业威胁不允许发布‘不实言论’,表示加五万,该方案截止时间到周日中午十二点。”冯太太说。
正观新闻记者多次拨打追觅官方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暂未得到回应。
用餐不在工作场所
无法认定工伤?律师回应
电商平台员工猝死、外卖骑手送单途中猝死、科技公司员工猝死……近年来,“用工致死”的事件频见报端。
有学者曾指出,关于“过劳死”,我国当前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过劳死”的工伤认定也比较困难。
“工伤认定一般都是有要求的,需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者是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 河南成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孙攀登表示,这个事件中比较有争议的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当事人发生意外是在下班用餐途中,并未在工作场所。但此前也有相关案例认定是属于工伤的,具体的原因是说劳动者下班之后外出就餐也是为了解决正常的生理需要,是跟工作存在密切关联的,对这个上下班途中做了一个扩大解释,比较人性化。
“如果工伤认定成功的话,需要社保来赔偿,赔偿金额将近100万元。假如工伤认定失败的话,如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并没有具体的标准,是公司的一个心意。家属不认同工伤认定结果的话,可以对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让法院再去裁定。”孙攀登说。
据《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近亲属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冯太太反映的公司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问题,孙攀登表示,公司有协助家属去认定工伤的义务,例如劳动合同、加班时长、考勤记录等资料需要公司提供证明。如果公司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话,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反映。
目前,冯太太表示将继续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合理赔偿,若协商没谈妥,后续将申请行政复议,并以“违反劳动法超期加班”对该公司进行举报和诉讼。
目前,冯太太对于赔偿金额并不满意,表示将继续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合理赔偿。同时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冯太太表示不认可,将保留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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