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沈竹林:当前数字经济取得新的进展可归纳为五“新”

国家数据局沈竹林:当前数字经济取得新的进展可归纳为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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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在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数字经济取得新的进展和成绩可以归纳为五个“新”。

第一个“新”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就是“数据二十条”,在这个制度里把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系统布局,按照这个文件部署各部门相继配套出台文件,像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资产管理等政策作出具体规定,各个地方也在不断探索,促进了相关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一些新的数据企业也在不断涌现。

第二个“新”是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跨越。我国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实现了广覆盖、高速率、低费用,既方便了广大百姓能够获得非常实在便捷的网络服务,也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数字化进程。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7.5%,算力总规模达到了每秒230百亿亿次浮点运算。

第三个“新”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取得了新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不断上升,像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这些数字技术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加速涌现。重点工业企业有两个指标用来衡量数字化水平,一个是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还有一个是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这两个数据分别达63%、80%。我国已累计培育421家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其他方面,比如智慧农业稳步发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一直保持全球领先的地位。

第四个“新”是数字赋能公共服务收获新进展。聚焦百姓所盼,也是企业所需,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我国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目前90%以上政务服务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到了4.14亿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连接了近52万所学校,辐射近1900万名教师、近3亿人在线上进行学习。

第五个“新”是数字经济治理实践迎来新变革。数字经济领域法制体系逐步健全。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出台实施,也制定了促进平台经济、数据跨境流动、重要数据保护等方面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了法治保障。

沈竹林指出,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特征,它和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这些特征非常吻合,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一个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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