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

截至6月,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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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据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介绍,生态环境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守牢两个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同时,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可操作、好执行的政策指南和标准规范,不照搬“城市经验”。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组织全国2700余个涉农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建立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并动态更新,集中治理人口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敏感的重点村庄。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共同指导省级、市级部门建立常态化摸排调研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调研,夯实治理成效。加强社会监督,与人民网合作征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整体提升。

“今年初,我们在2023年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中,覆盖各省份随机抽取963个,开展调研评估,合格率90%以上。”

赵世新说,我国南北、东西自然禀赋差异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农村生活污水量大面广,治理成效巩固难。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落实,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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