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落水群众不幸牺牲 杨小兵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勇救落水群众不幸牺牲 杨小兵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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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评定杨小兵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全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杨小兵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24〕198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评定杨小兵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杨小兵,男,彝族,1993年11月出生,凉山州冕宁县泽远镇东方村人,生前系冕宁县公安局泽远派出所辅警。2023年11月17日,杨小兵在冕宁县泽远镇八一村全景观光平台五号涵洞水塘,为营救落水群众,不幸溺水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杨小兵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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