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网证等实施有助减少网络暴力

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网证等实施有助减少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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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据网信中国消息,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后,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并通过验证的,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提供的除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未成年人网号、网证申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资料配图。图据ICphoto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网证、网号的实施,有助于避免信息泄露,减少网络暴力,打击电信诈骗,但在制度的落地推广、信用管理方式等方面,还应该有更多细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皮艺军表示,对未成年人网号、网证申领和使用作出规定很有必要。他同时提醒,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在“把住入口”的同时,还要做到全过程的监管和健康内容的提供。

互联网上也要有“身份证”

专家:可减少信息泄露风险、减少网络暴力

朱巍介绍,早在201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就有提到网络实名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但当时采用的是间接实名,即通过手机号码实现实名。手机号码认证的方式带来了很多问题,包括电信诈骗、网络暴力等都与之相关。

朱巍表示,如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的保障已经基本到位,技术保障能力也大幅提高。在此基础上,推出了这种国家统一认证的机构、统一的信息存储平台,俗称eID的网号、网证制度,“就是每个人在现实生活有身份证,在互联网上也应该有身份证”。

朱巍认为,这一制度的好处非常明显。在统一的网证制度下,单个平台无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能大幅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以往攻克部分平台盗取信息获利的现象可能不会再出现;通过人肉搜索获取个人身份信息的难度也将大幅提高,有助于减少网络暴力的出现;在解决网络水军问题上也有帮助,有助于增加网络的可信程度。

“同时,统一的身份认证制度下,对于电信诈骗者可以全网封禁其网证,杜绝其更换平台、手机号复活的机会,有利于打击电信诈骗。”朱巍说。

对于《征求意见稿》,朱巍从推广和信用管理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朱巍表示,应该明确网号和网证的使用是强制性还是自愿使用,是平台和用户自由选择还是全面推行。他认为,按照统一认证的规定,网络平台需要建立一套新的体系与网号、网证对接,并且还能获取认证数据却得不到数据。如果没有强制性规定,平台主动推广这一制度的意愿不会很强烈。

朱巍还认为,在信用管理上也应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在统一的认证制度下,用户违反平台规定被处罚,是否会影响到他对其他平台的使用?朱巍认为,应该明确规定什么情况适用联合惩戒、线上线下如何关联等。

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

专家:除了全过程监管,还应提供优质内容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申领。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需要申领网号、网证的,应当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下申领。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阎愚介绍,目前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十分普遍,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比较主流的方式,就是通过对于他们上网身份的识别以及与这种身份识别相关联的监管模式。

2024年1月3日,江苏宿迁,民警指导学生健康安全上网。图据视觉中国

阎愚认为,在实行统一网络身份认证的政策下,对于未成年人再单独设置一道额外关卡,既符合立法的初衷,又有利于对于未成年人进行特殊识别和特殊监管与保护这一目标的实现,非常有必要。要求监护人同意、监护人代为申领等规定,反过来也是在提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升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意识和监管意识。

皮艺军补充强调,把控未成年人上网入口很有必要,但还要做到全过程的监管和健康内容的提供,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他认为,不能局限于形式上的网络认证,对于认证的具体规则、认证后上网过程的监管以及家长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应该有更具体的规定。在监管之外,还应该提供给未成年人能满足他们网络需求的优质内容,不能只堵不疏。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有一些认证规定要求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进行控制,但都没有办法保证监护人切实履行控制责任。

对此,阎愚建议,一方面应该出台更多执行细则来加强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比如未成年人领取网证、网号后启用进行上网操作时,其监护人应该能获得启用消息,如果出现上网异常或者接触到敏感信息时,监护人应该能第一时间获得相关信息,从技术层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应该形成家庭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全方位一体式的保护模式,让每一个环节都意识到保护的价值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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