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改善型置业 这些城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支持改善型置业 这些城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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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据“兰州公积金”官方微信披露,缴存职工因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向兰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当前执行的首套房20%、二套房30%统一调整为20%。

兰州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也降至20%,引发了市场关注。事实上,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当前,无锡、兰州、邵阳、遵义、南阳等地的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都降低到了20%。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降低二套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有助于释放多样化购房需求,鼓励改善型置业。

公积金贷款的二套房首付比降至20%

此次兰州公积金新政中,将首套、二套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20%,尤其是二套房首付最低将至20%引发关注。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一方面,公积金政策相比于商业贷款,地方政策灵活度更高,地方可以因城施策,自主决定,比如楼市交易量下滑的城市,贷款买房比例下降,公积金额度用得少,那么公积金池的水位在上升;另外一方面,降低二套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有助于释放多样化购房需求,鼓励改善型置业。”

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0%,兰州并非首例。今年5月7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除此之外,湖南邵阳市、贵州遵义市也发文,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下调为20%。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城市并没有对二套房设置条件,比如结清首套贷款等,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在这些城市最低首付比都降到了两成。

但是,二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0%针对的仍然是公积金贷款,各地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依然遵循着首套首付最低20%、二套30%的“底线”。去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各地频频优化公积金新政

此次,除了调整最低首付比例,兰州公积金新政在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方面,将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当前执行的50%调整为60%。

同时,记者也注意到,不止是兰州,比如河南省省会城市郑州在2023年也恢复执行“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60%的还贷能力认定”的规定。

通常来说,银行规定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月收入50%,但是公积金贷款又有着特殊性。对此,李宇嘉进一步解读称:“公积金贷款的群体月供能力相对较高,其缴存比例也相对较高,每月公积金就可以覆盖部分月供支出。调高月供收入比有助于放宽贷款门槛,支持改善型需求。”

此外,近期,多地也优化公积金政策来进一步支持多样化购房需求。在常见的提高额度、支持多孩、高层次人才等政策方向外,各地还有新的公积金新政提出,比如,四川省宜宾市明确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贵州毕节公积金政策倾斜“新市民、新参加工作的青年人”,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公积金相关政策仍是各地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支持购房需求释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因城施策”。

新京报记者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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