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

北京市发布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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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北京超大城市发展实际,《条例》草案涉及规划建设、推广应用、支持保障等多方面,共5章34条内容,将把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到法规层面,着力破解突出问题,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安全有序开发利用、实现“双碳”目标、推进首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草案的征集时间,将持续至8月23日。

《条例》草案明确了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目标和原则,指出本市将鼓励并支持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的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政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措施。

在推广应用方面,《条例》草案在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相关国土空间规划下,鼓励单位和个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推动在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等未利用地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光伏发电、风电、水电项目,充分开发利用本地可再生能源电力,提高内部支撑能力;同时支持外埠可再生能源基地和绿色电力通道建设,稳定增加外部绿色电力供给。此外,草案还提到,发展改革、水务、规划等部门将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为了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效果,《条例》草案要求电网企业科学评估电力系统接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确保电力系统能够有效接纳和调度可再生能源。电网企业应提供及时的接入点和技术规范信息,并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

《条例》草案鼓励支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供暖、分散式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并支持设施农业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

《条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保障措施,包括鼓励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绿色金融支持。本市将把可再生能源科技研究和成果转化纳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设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联合攻关。

在产业发展方面,北京将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高精尖发展,支持新材料、智能电网、氢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同时,将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优先信贷、债券、保险等服务。

《条例》草案还规定了绿色电力的消费促进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推动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北京市将建立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电力消纳责任。此外,政府还将优化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智能化、便利化服务,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消费和市场化交易。

《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的即将出台,也标志着北京市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善条例建设,以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北京的绿色未来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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