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清犯行贿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一审宣判

陈宪清犯行贿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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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024年7月26日上午,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宪清犯行贿罪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宪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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