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不是骑行“竞速场” | 新京报社论

城市道路不是骑行“竞速场” | 新京报社论

00:00
05:06

追逐竞驶、随意变道,甚至闯红灯通过路口……据新京报报道,针对近日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部分城市道路上存在自行车违法竞速行驶的情况,北京交管部门表示将加强管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这不是个别现象。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有的骑行团体将市民通勤道路当成比赛“竞速场”,时速经常超过40公里,在下坡路段甚至更快。如此“狂飙”,不仅会给行人,也会给其他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带来风险,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尽管没有明确规定人力自行车的限速上限,但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明确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一些“暴骑团”骑得比电动自行车快,甚至超过同路段的汽车行驶速度,显然违背了自行车骑行的安全准则。

因此,北京交管部门加强管理、及时“出手”,既是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必要之举,也是引导道路骑行行为安全合规合法。

骑行热这股运动潮流的兴起,本是大众体育文化丰富发展的体现。一方面,这是骑行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延伸到普通人的表现,也带动了全民健身的氛围;另一方面,一些骑行组织形成了独特的社群文化,为青年融入社会搭建平台和渠道。

骑行作为一种文化值得被包容,但任何骑行组织都没有特权,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些“暴骑团”我行我素、为所欲为,眼里没有他人,把公共道路当成小团体的赛场,与倡导健康、绿色、文明的骑行文化背道而驰。

治理竞速行驶乱象,就要理直气壮地强化依法执法。过去,因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重点在机动车辆,一些人产生了骑自行车不会被罚的错觉,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能够对“暴骑团”形成警示和震慑。

另外,鉴于自行车的道路限速并无明确标准,各地相关部门不妨通过修订地方法规等形式,完善限速规定,提高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从长期看,作为上位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要补齐立法空白,明确自行车最高限速。

当然,完善法律法规以后,也要提高执法水平。与机动车超速会被抓拍不同,自行车超速目前难以被抓拍,后期追责的执法成本较高。这要求执法者加强现场执法力度,提高自行车超速判定和取证技术,实现常态化执法。

同时,也可以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倒逼“暴骑团”刹车。一些骑行组织聚集在固定路段飙车,使周围居民不胜其扰。通过鼓励“随手拍”等举报方式,能让违法骑车的人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对骑行竞速要严管,还要善于引导和教育。一些人之所以热衷于竞速,就因为骑行组织内部流行错误的理念,把速度当成骑行文化的唯一。为此,可以向骑行组织推广文明骑行理念,让骑行爱好者在合法的前提下享受骑行乐趣。

与此同时,对于准专业的骑行竞速运动需求,有关部门可以规划建设专门的竞速场地、赛道,或者利用节假日等时间开辟临时封闭道路,满足爱好者的竞技需求。近年来,不少地方完善骑行配套服务,探索出了一条文旅发展、生态保护与大众健身多赢的路径。

事实上,城市道路安全与大众骑行健身并不矛盾。对于骑行爱好者来说,没有文明守法的骑行,就不可能平安、自在地享受运动。通过多管齐下治理“暴骑团”,也能让骑行这一健身方式更加深入人心,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助力骑行文化得到更广泛的社会认知和认同。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