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考试选拔的生命线,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企图找“枪手”代替自己考试。最终,应考者和替考者双双坠入法网。7月2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公安小店分局获悉,因男子史某远找来朋友贾某代替自己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二人均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自知水平不行
就找“枪手”顶替
前不久,眼看2024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日益临近,已经报名参考的史某远愈发焦躁。原来,因为自己平日疏于备考复习工作,史某远深知凭借自己的真实实力,要是参加考试肯定“名落孙山”。为此,他考虑再三后,便动起了找“枪手”代替考试的念头。随后,史某远联系了朋友贾某,商定由其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沟通中,史某远也表示绝对不会让贾某“白帮忙”。最终,在利益的驱使下,贾某答应了对方这个离谱的要求。
7月14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开考。当天上午,贾某携带史某远的身份证,顺利进入考场,小心翼翼地答题,有惊无险地结束了上午的考试。然而,到了下午考试时,监考人员发现了“替考”的端倪。最终,经监考人员审查,无法自圆其说的贾某,假借上厕所仓皇逃离了考场。接到报警后,太原公安小店分局坞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展开侦查,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案发当晚,民警在太原市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贾某、史某远抓获。经审讯,两人对涉嫌代替考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真的是肠子都悔青了,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落网后,史某远和贾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都非常后悔。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史某远已被公安小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9年来11146人因作弊、替考被判刑
今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施行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国法院审结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案件共4007件,判处罪犯11146人。
警方介绍,考试作弊行为破坏考试秩序和人才选拔制度,妨碍公平竞争,具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第284条之一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作出专门规定。同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9年9月4日,《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为依法有效打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指引。
最高法指出,近年来,受经济利益驱使,伴随无线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考试作弊犯罪的组织化、团伙化程度越来越高,跨地域、大规模、非接触式的有组织作弊活动逐步涌现,相关犯罪行为愈发隐蔽。少数考试培训机构为牟利,打着“报名调剂”“保录包过”“不过退款”的旗号,大肆向考生提供所谓“助考”服务,诱导考生作弊犯罪。围绕考试作弊,逐渐形成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依赖、分工严密的利益链条,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必须依法惩治,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更应依法从严打击。目前,组织考试作弊乱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秩序明显好转。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首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其次,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还有就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此外,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如: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值得一提是,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在代替考试罪的定性、量刑方面,刑法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代替考试罪的定性要注意三点: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本罪所指的考试,必须是依据法律设立的国家考试,依据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此罪范围之内;本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在量刑方面,根据刑法打击预防犯罪的目的,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考虑到本罪行为人多为在校学生,且替考者主要以获取物质利益为目的,代替考试罪的量刑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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