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结果大不同!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案再审宣判,结果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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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369601302

    听了你很多期节目,能看出你精心准备,我受益匪浅,谢谢你。

    曹宁说法 回复 @听友369601302: 谢谢你的喜欢,还望继续支持

  • 看得见风景的房屋

    假如我给街头乞讨者“投喂”了一碗饭,他吃饱饱后偶然杀了个人,我是不是也要负连带责任?

    地铁里的阳光 回复 @看得见风景的房屋: 你投喂猫,就和猫形成了饲养关系,你就是事实上猫的的主人。你投喂流浪汉,流浪汉是人,具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不能成为他的监护人。但是你看到两个人打架,你递给其中一个人一把刀,你就要承担责任了

  • 看得见风景的房屋

    也许我随手举了个不是太切合的例子,我只是想表达的是对“谁老实欺负谁”的不满!古有云:上天有好生之德。人家出于对小动物的怜悯,做了一点举手之劳,那不是他的责任也不是义务,而猫闯入运动场的行为属投喂人不可预测和控制因素。“不是你的猫你为什么要喂?”是不是让人想起了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我不知道假如人人那样冷漠的社会会变成啥样?

    曹宁说法 回复 @看得见风景的房屋: 哎,不好说啊

  • 小麦童靴

    爱心不能泛滥啊🥲

    曹宁说法 回复 @小麦童靴: 是的啊

  • 听友35204990

    为何不是职务侵权?

  • 花收藏

    控制爱心不要泛滥

  • 王栊玉

    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