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据韶州清风消息,日前, 经韶关市曲江区委批准,韶关市曲江区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原党委书记吴伟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伟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为官不廉,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擅权妄为,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搬迁、费用减免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伟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曲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韶关市曲江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伟中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曲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马坝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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