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关系,我最近参加了几所学校的读书分享会。每到一处,同学们都侃侃而谈阅读带来的幸福。欣赏之余,我不由回想起自己过去读书的情景。
小时候,我在乡下一个小村里生活,印象最深的是一到农闲时节,男人们便四人一组开桌打牌玩扑克。他们的刺激点是赢香烟,其实玩得也不大,就是把一盒香烟拆开来,以“根”为单位作为 “赌资”,每轮输赢也就几根香烟的事。但这样的活动,常常能让几个男人在牌桌上度过半天甚至一整天的时间,有人连饭都顾不上吃,全力投入。
而每见有人打牌,我都和其他几个小朋友一起在旁边当“背光”。即站在某人的背后,眼睛瞟着他人的牌,然后暗示谁出牌。久而久之,看牌竟成了我们的乐趣。
如此几次后,父亲发现了我的行为。他看到我站在那儿看人打牌,气不打一处来,呵斥我回家。边走边教训我:“大好的时光都让你这样浪费掉了!打牌能让你长大以后过上好生活吗?一个人要想有出息,就必须好好读书。把时间放在读书上的人,才能变聪明。”
父亲的想法朴素,却鲜明地给我指出了方向:只有读书,才是走向幸福生活的秘诀。
我听了父亲的话,远离牌桌,渐渐地把精力放在了读书上。当时,家里还没有多少钱能让我买书,受各种条件限制,能见到的书也很少,因而有什么书就读什么书,并没有多少挑选的余地。
起初,我读的都是与自己学习相关的课外书,比如《中小学生作文选》《少年文艺》等,还有别人家里有的武侠类小说,也是我的阅读之选。后来,读书兴趣渐浓的我,拿起身边的报纸也能饶有兴致地一口气读完。那时村里有个小卖部,曾经当过会计的老板,每年都会订阅一些报纸。那些报纸上的副刊文章和长篇报道,都成了我的看点。
见我喜欢上了读书看报,父亲高兴地说:“这才像个样子嘛。”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民,靠挣工分吃饭、养活家人。没有钱买更多的书给我读,他就鼓励我将自家地里种植的蔬菜拿去农贸市场卖掉,上交家里一部分钱后,其余可以都拿去买书。记得有一年秋季开学时,我挑了4个冬瓜,坐着一辆从乡村开往县城的三轮车去集市上卖。那三轮车烧的是柴油,车厢上面加盖一个帆布篷,发动机声音很大,冒着黑烟,坐在上面又抖又颠,被叫作“蹦蹦车”。或许因为我年纪小还是个学生,大家都很关照,4个冬瓜挑到市场后不久便被卖掉了。然后,我喜滋滋地拿着钱,豪迈地跨进书店大门,扑向神往已久的书架前,虔诚地翻阅起种类繁多的书来。最终,我买了一本《居里夫人传》。可那本书的价格已经超出了父亲允许我支配的范围,回家时我没有搭乘花1元钱就能坐的“蹦蹦车”,硬是步行十多里路走回了家。
我就读的学校附近有个书摊,一天午饭时从旁边经过,我发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立即欣喜若狂地扑过去,缠着摊主央求着借给我看看。最后,摊主以三毛钱看两天的租金让我拿走了那本书。
为了尽快把书看完,周日一早,我就带着家里的小黄狗,跑到村子后面的山上,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来看书。书的内容吸引着我越读越上瘾,完全忘记了这一天家里给我安排的活儿。待到太阳偏西,我才猛然想起有活要干,可天色已晚了。回到家里,父亲生气地从树上扯下一根小手指般粗细枝条要揍我。小黄狗见状竟跑到父亲跟前,一口叼走枝条,跑到几十米远的地方扔掉了。父亲见状笑了,一场危机才这样被解除了。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书读得多了,我的语文成绩也格外地好起来,从小学到大学,这一科的考试成绩一直遥遥领先。而更重要的,是我在不间断的阅读中也不知不觉成长起来了。
现在,阅读对我而言乐趣已是无处不在。闲暇时阅读其乐融融,冥想时阅读茅塞顿开,烦闷之际捧本书,读着读着心里便渐渐出现阳光……有个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问:当大家面临各种因素形成的“城市孤独症”时,怎样才能让自己在无趣的生活环境里变得有趣一些?
在各式各样的回答中,我看见了一个挺有意思的回答。他说:很简单,带上一本书,找个想去的地方——远方的高山流水,家门口的老街小巷,或者是郊区的田野溪边……停下脚步,好好阅读。因为,读一本好书,不仅是和一群高尚的人对话,还是一次快乐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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