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有媒体和市民向市教育局反映,广州中考进入录取阶段以来,不断有家长收到不知名机构发送“可花钱包上名校”等不实信息,以及未填报志愿却收到录取信息的情况。对此,广州市教育局郑重声明如下:
一、市教育局在2023年1月印发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公布了广州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负面清单,明确了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等均属于违规行为,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均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中考录取阶段,个别中介机构、少数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行为。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切勿轻信“虚假信息”——所谓“小道消息”“内部指标”“计划外指标”“低分高录”“降分补录”等“特殊渠道”并不存在,“留位费”“中介费”“打点费”“赞助费”等“花钱办事”更不可信、不合法。考生和家长如果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应及时向市、区招考部门以及学校核实;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欢迎广大市民对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并将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核查群众信访或舆情线索,严肃查处单位或个人参与违规招生行为。对出现负面清单中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等处理。民办学校还将给予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质等处理。
广州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考业务联系方式
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负面清单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