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

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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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7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介绍了经济、民生等领域的改革。他表示,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经济和民生领域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分量很重。其中之一是,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决定》强调,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方面,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国有企业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要推进能源、铁路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另一方面,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要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决定》强调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是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共同要求。

此外,韩文秀表示,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决定》明确了三方面关键改革举措:一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包括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等。二是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三是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包括完善产权保护、信息披露、市场准入、破产退出、信用监管等制度。

韩文秀表示,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决定》特别提出,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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