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决定对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

哈尔滨中院决定对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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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粮油企业东方集团发布公告,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公告称,2024年6月25日,东方集团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向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东方集团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哈尔滨中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东方集团公告中称公司还面临可能退市的风险,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5元/股,已连续16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1元,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公司将可能面临交易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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