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美国权力制衡原则的思想源泉

《论法的精神》:美国权力制衡原则的思想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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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笔记 


《论法的精神》目的:向寻求自然规律那样,寻求支配人类社会的法则。


路径:

1、法:孟德斯鸠认为,人类社会的法则,最直观来说,它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法律。


2、法的精神:是指塑造法律的各种外部因素,比如政治制度、民俗风情之类的,孟德斯鸠是要告诉人们,法律这个人造物,看上去是随心所欲搞出来的东西,实际上,它也要服从一定的规律,被外部因素决定,这是人们理解法律的重要知识。


3、政体:每个地方的法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当地的政治制度,因此,孟德斯鸠概括了各种政治制度,把它们区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三类政体的性质:


共和政体:主权掌握在一批人手里执政者是大多数人,就组成民主共和国,如果执政者只是一小部分人,那就组成贵族共和国。


君主政体:一旦国家的最高权力,只集中在一个人手里,那就产生了君主政体。国家大事只需要国王一个人决定,不过,君主政体下的国王也不能为所欲为,为了进行统治,他还是得依靠贵族和官僚进行统治。


专制政体:毫无约束的君主政体就恶化成专制政体。人与人之间所有的政治关系,都被简化成主人与奴隶的关系。


三大政体的动力:


共和国:看重的是参与公共事务的美德。立法者要采取措施,让大家把集体的事情看得比私人利益还重要。

君主制:靠得是人的虚荣心,臣民要千方百计去讨君主的欢心,好在宫廷里讨得一席之地。这种方式下,大家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但最后也能在客观上为集体做点好事。

专制政体:支配人们行动的是恐惧。只要有时刻举起皮鞭,专制政体才能运转。专制君主为了打消平民造反,维持专制统治,就要订立严苛的法律,制造恐怖气氛。


政体不同的原因:社会风气不同 (部分观点过时)


要素1:气候

孟德斯鸠说,气候寒冷的地方,比较容易建立起共和国,热带地区,更容易出现君主国。


要素2:土壤的状况

土地贫瘠的山区,民风比较彪悍,居民不太容易屈服,所以容易产生共和国。而在土地肥沃的地方,日子就过得安分守己,容易不思进取,这种民族就容易产生出君主国。


上边说到的气候地理决定政治风气,放在今天根本不成立,但对18世纪的人来说,这已经到达了他们思考的极限,要是《论法的精神》在这里就停住了,这部作品的意义就大打折扣。接下来,孟德斯鸠笔锋一转,把社会风气与政体的必然联系,推向了启蒙的高度。


在孟德斯鸠看来,日趋增多的贸易活动,正在改变着欧洲,抹平原先气候、地理带来的差异,商业活动塑造的全新社会风气,正在呼唤全新的政治法则。


新商业社会风气的特征:


1、贸易激发出人们对财产的欲望。

2、贸易让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平等、更讲求契约精神。

3、贸易能让人眼界开阔起来,更容易和他人相处。

4、全球化的贸易,会带来全球化的和平。


政治体制的变化:新型自由政体出现


孟德斯鸠定义自由:是指生活在法律约束下的一种状态,人们能够做法律允许做的事情,同时也不能强迫别人做不应做的事情。


自由政体要保护公民的要点:


1、三权分立:最大限度地避免权力滥用。

2、制定出优良的刑法:罪行法定


刑法规范的四种行为:一种是危害宗教的行为,也就是通过具体的外在行为,对宗教活动进行亵渎。但不能因为信仰不同就去起诉别人。另一种是破坏社会风俗的行为,这里主要是指放纵的性行为,它对社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第三类是破坏社会安定的行为,比如说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公众骚乱。最后一个是对其他公民的人身进行伤害,最典型的就是杀人。


使用原则:重点在于惩罚危及公共安全的外在行为,他特别强调,言论、思想和文字,不能成为惩罚的对象,只要言论和思想没有引起具体的骚乱,破坏社会安宁,那人们就不该为自己的所思所想受罚。


孟德斯鸠对宗教的看法:


1、宗教对人心灵的教化作用,法律替代不了。

2、在法律软弱无力的国家,宗教还能支撑起整个民族。

3、对待宗教存还是废的问题,关键不在它们的教义是否虚假,而是看它们有没有被滥用。


《论法的精神》对后世产生的影响


1、学术方面的,孟德斯鸠提倡相对宽和的刑法立场,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支柱;

2、 三权分立的设想,成为现代宪法理论的核心精神。

3、现实方面,在美国革命时期,许多人都在阅读《论法的精神》,一时之间这本书成了阅读量仅次《圣经》的读物,深受美国国父们的推崇,后来颁布宪法建国的时候,美国政府的许多制度,尤其是三权分立的政府基本结构,深深打上了孟德斯鸠的思想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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