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甲:如此古怪的儿童诗集,我确实头一次见识

阿甲:如此古怪的儿童诗集,我确实头一次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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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爸老妈浪漫史》做编剧的

童诗诗人哈里斯

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位写童诗的克里斯·哈里斯,只是因为要在“东成西长”的播客中聊美国童诗桂冠诗人杰克·普鲁斯基的荒诞诗集《下雨下猪下面条》,我才因对照参考的需要接触到了哈里斯的《天真好奇皆成诗》。读了数篇哈里斯胡诌逗乐、机智俏皮,却也不失其浪漫情怀的诗篇后,我不由得在心底生出十二分的赞佩,而且多少感到有些震惊:这样的童诗天才,我怎么会对他一无所知!

在网上搜寻“克里斯·哈里斯”名下的其他作品既容易又困难,因为在美国图书馆数据库中有多位同名同姓者,写作门类也有相当跨度。幸好,图书馆数据中还标注了作者的年龄,在排除了1939年、1952年、1954年、1961年、1976年出生的同名同姓者之后,这位1970年出生的克里斯·哈里斯目前名下只有4本童书,《天真好奇皆成诗》是他2017年出版的处女作,而其续集“My head has a bellyache”也是2023年刚出版的。所以这么看来,没听说过这位诗人也情有可原。

不过深究下去,我发现这位哈里斯老兄其实在美国电视行业里还颇有些名气,他曾为一个常青树般的《大卫深夜秀》节目担任编剧,担任过《古德温游戏》和《室内大秀》的执行制片人兼主持人,还担任过热门美剧《老爸老妈浪漫史》的编剧兼执行制片人。作为颇受欢迎的脱口秀节目、热门肥皂剧的成功编剧,他的确具备那种快速把成人听众逗乐的语言天分,但这样一位跨界人物,何以能写出让小读者也哈哈大笑的荒诞诗呢?

我看过哈里斯去学校与小读者互动的视频,他邀请一个女孩与他合作朗读书中的一首诗《住在阿嚏里的老奶奶》,他朗读书中的黑色字部分,女孩读书中的褐色字部分,当他读到“从前有位老奶奶 / 住在一只鞋子里”,女孩便会嚷嚷“早日康复!”然后接下来,无论他的角色如何解释,女孩的角色都会变着法儿地喊“早日康复!”如此这般,逗得全场的孩子都捧腹大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这必须用英文才能解释。原来这首诗的原型是一首在英文世界家喻户晓的传统童谣,“The Old Woman Who Lived in a Shoe”,但“a shoe”的发音与打喷嚏的“Achoo”相似,而在他们的习俗中,听到别人打喷嚏就要喊一声“Bless you!”于是,哈里斯就将这一误会以韵文方式扩展开来,念童谣的人越描越黑,直到最后控制不住自己,还真的打起了喷嚏,将这场语言闹剧推向最高潮!

哈里斯的逗乐之所以如此奏效,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来自他和女儿之间的真实玩笑,只不过原本是女儿在背童谣,而不大正经的老爸在一旁插科打诨。只是这种父女间的玩笑值得写成一首诗吗?这样写出来的韵文真的算是一首诗吗?你看,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就很有赖于我们对诗歌的理解。以这首诗为例,它的语言十分简洁、凝练,念起来颇有音乐感,有节奏、有韵律,韵文中还藏着意象——“老奶奶、鞋子、喷嚏、打嗝”,而在朗读的过程中还能看到一场因语言产生误会的日常场景,当事人的情感表达也越来越强烈,一方越来越生气,另一方越来越困惑……而在局外的观众却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他们忍不住哈哈大笑。在这一过程中,诗人与听众完成了一次默契而欢乐的合作。那么,这首荒诞诗是不是纯属胡闹而毫无意义呢?如果你一定要小结并挖掘意义,或许会发现生活中确实存在这类可能会越描越黑的误会,而用来解释的语言往往正是误会的源泉。所以,有时我们也要学会自己笑着跳到局外。

荒诞童诗的过去与现在

哈里斯的荒诞诗显然继承了英国诗人兼画家爱德华·李尔的衣钵,语言学家吕叔湘曾将李尔的诗集The Book of Nonsense译作《荒诞诗》,后来另一位语言学家陆谷孙又译作《胡诌诗集》。这类诗在中国也有传统,被称为“打油诗”,相传源于唐朝一位绰号“张打油”的书生,其代表作《雪诗》在中国也是家喻户晓:“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这样谐谑的句子,既生动又搞笑,孩子们自然是喜欢的,只是似乎格调不高,往往难登诗歌的大雅之堂。

在英文童诗世界里,带有抒情诗趣味的诗歌原本也是主流,大人编选的给儿童的诗集,多半也会优选经典诗人创作的篇幅较短、内容相对简单的诗篇,即使是专门为儿童写诗的诗人,也在书写童年时努力保持着抒情浪漫的趣味。不过,也有童诗研究者指出,这种对童年的探索有时更多是基于大人自己的需要,大人怀着对自己童年的某种渴望和回忆,渴望回到童年那已回不去的故乡。这种“怀旧思乡”情结可能会导致大人自己的沉湎放纵,通过自己的希望、梦想、记忆和偏见的“扭曲镜头”来回看童年,至于当下的儿童读者是不是真的乐在其中,倒不是这些怀旧的成年“童诗诗人”会特意关照的重点。

大概到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爱丽丝漫游奇境》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与上面提到的爱德华·李尔在童诗世界开辟了一条新路径,沿着《鹅妈妈童谣》中有些纯属逗乐的荒诞篇章,创立了一个或可称为“荒诞童诗”的流派,他们创作的荒诞诗读起来非常好玩,恣意幻想的意象夸张到相当无厘头,但读者若仔细琢磨,又觉得颇有余韵,甚至可能暗藏高深的数理、哲学原理,这种大愚之中包藏的智慧,让这种荒诞诗变成相当“有意思的无意义”。

到了20世纪的美国,横空出世的苏斯博士与谢尔·希尔弗斯坦更是让这类荒诞童诗发展到新的高峰,他俩不但能写而且能画,疯狂的韵文配上疯狂的插画,极富音乐感的朗读加上狂放不羁的联想,让他们的书成为几代孩子的最爱。前面提到的杰克·普鲁斯基也是创作荒诞童诗的天才,尽管不太擅长画画,但他非常高产,与多位才华横溢的插画家合作,出版了80多本诗集,也在2006年被美国诗歌基金会授予儿童诗歌桂冠诗人。这也印证了荒诞童诗已融入了当代儿童诗歌创作的主流。

说回克里斯·哈里斯的诗集,在它出版时,《出版者周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这位童诗界的新人是“希尔弗斯坦、苏斯博士、纳什和李尔的当之无愧的继承者”。其中三位前面已经说到,而那位纳什说的是美国现代诗人奥格登·纳什,以其韵律怪异、结构奇特并暗藏机锋的荒诞诗而闻名。比如一首轻巧的小诗《小猫》,“这就是一只小猫的 / 烦恼 / 结果,他终要变成一只 / 大猫”,看似一句废话,但也表达了某种复杂的情感和思想,从小猫到大猫,可能影射了人生的成长和变化,其中的滋味,怎一声“烦恼”了得?

在哈里斯的小诗《即使是蝴蝶》中,也能找到类似的感叹,被誉为“光明的国王”的蝴蝶,小时候也经历过毛毛虫的阶段,“在破茧前既没有美貌也无法飞翔”,这多像人类有些无助的儿童时代,可是成年的蝴蝶却在回望童年时感叹:“啊,我多么想再回到年少的时光!”

哈里斯的诗集中这类带有对童年“怀旧思乡”情结最具代表性的诗篇是《你永远不会像十岁时那样感到高大了》,读这首诗时,可能成年人会有更大的触动。一位四十五岁的女性读者说读到“火焰变成余烬,余烬变成了尘灰。/ 未来变成现在,现在变成了过去”时,突然已是泪眼婆娑。

哈里斯在访谈中说,这首诗的确创作于他的工作现场,在投入了整整一年心血全情制作的某个电视节目被莫名“枪毙”之后,他突然感到某种冲动,趴在电视制作间的小餐台上写下了这首诗。在那一刻,他好想回到十岁,于是用假想的十岁口吻写下了那些有点沉甸甸的感悟。他不知道当下十岁的孩子是否能读懂,幸好他身边正好有两个孩子,当时八岁多的女儿读罢觉得很不错,甚至认为它颇为“鼓舞人心”。好在这是一部诗集,哈里斯在临近尾声时另外准备了一篇《二十五年后,让我们在这里相见》,模仿一本书的口吻,再次向“十岁时的高大美丽”致敬,并以一种开玩笑的轻松气氛,平衡“怀旧思乡”情结可能带来的沉重感。

我认为,平衡之道是这位初出茅庐的儿童诗人的成功秘诀之一。一方面他是不大爱说正经话的大顽童,也具有捕捉天真童趣的生花妙笔,但另一方面他毕竟也是两个孩子的老爸,而且在颇沾染尘俗的电视行当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所以我们会看到,哈里斯努力在成年与童心世界之间保持着平衡。比如在《最晚的睡觉时间》中,他非常成功地捕捉到小孩子们互相吹牛却也童稚天然、无伤大雅的状态,最后让小保罗将牛皮吹到了极致而获得了令人捧腹的反转效果。这大概有赖于他与孩子的长时间陪伴,以及日常的敏锐观察。又如《有时候我不想分享》中的“但是为什么我的小弟弟,可以分走我的一半曲奇,就因为他是我的弟弟?”,据说这一提问直接出自哈里斯的女儿。哈里斯所取的平衡之道在于,他从不用成人的伦理套路来介入孩子的这类自由表达,他甚至极富创意地将这种表达发挥到复合幽默感和音乐感的极致。但他似乎也未必完全站在“吐糟”的孩子这一方,实际上在推向极致荒诞搞笑的同时又展开了一面镜子,借此来鼓励自嘲或旁人善意的嘲讽。在《我最后一次没整理床铺就下楼吃早餐时发生了什么》中,其实也展现了哈里斯身为父亲总要讲讲道理的另一面。

不过,哈里斯身为大人的平衡之道,更多带着对成年的自嘲,而非对童年的训教。比如在P207同一页中的《孩子的告别》和《父母的回应》,孩子全心全意想要父母陪伴,而父母在拥吻孩子的同时就想让孩子赶紧去学校。这样的心情,可能有带孩子过长假期经验的父母都能理解,孩子重新开学的那天,大人才感到真的是“放假”。当然,诗句中的“我会一直想着你的笑。/ 我爱你……”也是真心的,简短的话语,也喻示着孩子终将独立走向大世界,《父母的回应》也可以看作目送孩子背影时的深情祝福吧。

也许是因为常年担纲编剧的缘故,哈里斯在出版首部诗集时,颇不寻常地将整本书当做一出剧来表演,所以他的平衡之道还贯穿于诗与诗之间。比如题名为《不公平的谜语》的诗出现了三次,《大人都比小孩好》也出现了三次,前后也有呼应和平衡。第一首《大人都比小孩好》颇有点儿童哲学趣味,让我忍不住联想到《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的感觉,最后那句点睛之笔“但往往小孩擅长而大人不那么擅长的事情,/ 才真正重要。”有点像比较正经的格言。但到了第二首就开始搞怪了,大人说自己“绝不会犯错吴”的时候却留下了错别字!而《大人都比小孩好》就变成了排练中的合唱,大人自作聪明地指导孩子,最后却变成了一场灾难!相比之下,《门》与后续四首回环往复的《那首诗的标题叫做“门”》则更为古怪,一开始还多少有点正经的样子,越到后面就越混乱了……

通常,我们在读一本诗集的时候,很难期待有读到一个完整故事的感觉,除非从头到尾是一首长诗,或者中间有很多用诗写的小故事。但知名编剧哈里斯偏偏要制造这样一种独特的效果,让诗集中的一些诗歌本身产生某种冲突感和戏剧感。诗集原本的书名“I'm Just No Good at Rhyming”,直译是“我就是不会押韵”,这首诗出现在开篇部分,仿佛在宣告“因为我不会押韵,所以本诗集是不押韵的”,但实际上整本书都在押韵!而且说话的人还假装自贬,“我精通格律、/ 拼写和节奏感。/ 但我永远做不了诗人,/ 因为我就是不会押韵。”——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说法。因为现代诗歌已经不是那么讲究押韵了,韵律和节奏所带来的音乐感反而更加重要,而巧妙措词也很重要,说话的人明明就是个诗人,却说自己“永远做不了诗人”,这本身是不是很可笑?而回头看这首诗中间的内容,说话的人明明也会押韵,只是总是故意错了位。好吧,让小读者看着都干着急。

当诗集临近尾声时,诗人没完没了地宣布“上一首就是最后一首”,然后死活也不肯“画上句号”,谢幕离场。最吊诡的是,这位诗人无论怎么说话,都会没完没了地押韵!最后,只能大声吐槽“我就是不擅长不押韵”。所以,你拿他怎么办呢?这位编剧兼诗人在诗集中制造了很多戏份,连书中的页码也是稀奇古怪、乱七八糟的,目录看起来一团乱麻,好像书中的文字和各部分组件也打闹起来。好在爱读书的孩子恐怕也爱看热闹,俗话说:看热闹的人不嫌事大!

最后,还必须说说为这本书配画的莱恩·史密斯,他可以说是美国童书插画界一大怪杰,拿过两次凯迪克银奖,也拿过一次英国的格林纳威大奖,他的插画可以异常安静、唯美,也可以特别喧闹,或如《三只小猪的真实故事》那样颇有黑色幽默和颠覆色彩,或如《臭起司小子》那样将怪诞的后现代趣味发展到极致。哈里斯这本充满游戏精神却也亦庄亦谐的童诗集,的确很适合请他来画。

据说,莱恩·史密斯最初是在手机上读到编辑发来的诗集中的一些诗稿,他觉得作者写得很有趣,已经有点动心想要接下这个任务了。这时,他读到了《我不喜欢我的插画家》,不禁拍案叫绝,大喊一声“签约”!——原来莱恩·史密斯也“不嫌事大”,他很快就为作者画了一幅奇丑无比的画像。作者和插画家在这本诗集中互相埋汰、拆台,让整本书更具冲突感和戏剧感。不过,如果你是一位和平主义者,我可以偷偷告诉你,这其实也是这两位大顽童合谋的一个计策,通过他们的双簧表演,让文图之间更具张力,也能逗得小读者更加开心。而这两位惺惺相惜的天才,因为这本书的合作已私下结成深厚友情。

如此古怪的儿童诗集,我确实头一次见识。特此写下长文吐槽,以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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