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两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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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中提出,发挥政府投资放大带动效应,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相关项目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等资金保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加大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

此外,《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也提到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统筹综合运营成本、实际降碳效果和各类市场收益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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