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劣!”事发地铁站,网友称“超级被冒犯”

“太恶劣!”事发地铁站,网友称“超级被冒犯”

00:00
04:07

你在地铁站遇到过吗?

最近,有网友发帖吐槽称

在深圳地铁岗厦北站看到

多位主播架着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

直播内容则是上班族的早高峰画面

而且都没有打码处理

主播在地铁站内直播上下地铁的乘客

部分乘客低着头

也有部分乘客被拍到了正脸

网友:

刷到过几次直播间

都没有打码

7月11日,记者联系上一位发帖者,他表示每天在岗厦北站坐地铁上班都能看到有主播在直播,“一开始以为是工作人员,结果发现是主播,而且不止一、两个人,我也被拍到过。”

他还表示,感觉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利用不知情的乘客上下地铁拥挤的画面来博取流量,“不劳而获的行为,太恶劣了!”

另一位目击者也告诉记者,现场的主播直播时不给乘客的面部打码处理,“刷到过几次直播间,都没有打码。”

相关话题在网上发酵

有网友表示:

“被网红‘当景点’直播

还被直播间网友指指点点,很不爽”

有主播每天直播两到三次

据了解

截至目前

岗厦北枢纽是深圳首个“五线换乘”枢纽

7月1日

岗厦北单日换乘客运量

达到33.49万人次

记者发现一位主播每天都会直播两到三次,时间主要集中在早高峰和晚高峰,直播标题就是“深圳最大的地铁中转站”。

记者联系上这名主播,他表示有时被地铁工作人员发现会被驱赶。当记者追问为何不给入镜路人打码时,他并没有作出回复。

深圳地铁:

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

是不允许的

深圳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了此类投诉,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拍摄内容,都是不允许拍摄、直播的。”

工作人员表示,会加大各个地铁站巡逻力度,保障乘客的权益。“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这是不允许的,我们正在核查处理。”

律师:

公共空间直播也可造成侵权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金表示,《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种行为损害了路人的肖像权,入镜者可以找到主播要求其删除影像或停止直播。”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分析表示,在公共空间架直播机器,仍可能侵权。虽然是公共场所,但权利人有权决定自身的肖像情况被他人知悉或不知悉。比如,监控就类似于直播设备,如欲获取监控信息尚且需要合法程序,由此可见,公共领域的信息也是不公开、不对外的,所以公共空间直播未经他人同意录入他人肖像同样违法。

来源 :广州日报综合中国青年报、经视直播、读特、极目新闻、广州地铁、网友评论等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